賴寧雕像自上世紀90年代落戶山西太原東倉巷後,就成為這裡一道人文風景,20年來,和附近居民朝夕相處。今年5月,雕像無聲無息地消失了。許多學校拒絕雕像。(8月15日廣州日報)
過去很多年間,在救災滅火、見義勇為等公共事務層面上,我們一直大力倡導公民“逢災必救”、“遇火必滅”,在我們的社會中,不分男女老幼、不論有無能力,人們都以參與“滅火”為榮,以逃避“救災”為恥。哪怕是為之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因此上世紀80年代,不惜犧牲去撲救山火的12歲少先隊員賴寧,一度被作為道德楷模廣為宣傳。
中小學生面對災難不退縮,甚至為救火而傷亡獻身,精神固然可嘉;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放在現代文明的視野下,這又實在是一種無謂的、不必要的犧牲。道德能夠促使人“向善”,是約束人們保持文明狀態的無形規範,但道德的標準不宜過高——應該儘量降低人們因遵從道德而産生的“成本”。所以,隨著時代的發展,用制度的形式規定“中小學生嚴禁參與滅火”,這樣的制度理念漸成社會共識——這與當前我們提倡見義勇為也要“見義智為”一樣,並不是道德退步,而是一種令人欣喜的文明的進步。從這個意義上説,賴寧雕像的“消失”隱喻著具有時代局限性的“賴寧精神”已經退出社會視野,這不是偶然,而是一種必然;並不是對於崇高的顛覆性解構,而是道德精神回歸理性的現實體現。
但,曾經的英雄少年賴寧走了,英雄主義精神卻不能相伴而去。正如教育專家孫雲曉所言,“我會告訴每一個孩子,不去學習上山救火,要學習賴寧的遠大志向,用於探索……我們今天仍然應該重新去認識和學習賴寧,而不是去簡單地否認。”將屬於過去那個時代的“賴寧”表像元素推開,正視和直面一個少年剝離了道德與時代束縛的英雄主義品質,這才是應有的態度。
對於青少年一代而言,可以沒有賴寧,但不能缺失英雄主義品質的歷練和教育。因此問題的關鍵恰恰就在這裡:作為宣傳典型的“賴寧”可以走下教育神壇,其所代表的英雄主義的價值觀卻不能在校園裏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