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建高爾夫球場背後是短視發展觀

時間:2011-06-21 11:09   來源:燕趙晚報
  從2004年開始,國家陸續下達了近10個針對高爾夫球場建設的禁令。然而7年過去了,各地仍建設了400多家球場。據一位高爾夫球場管理人士介紹,實際上,目前全國正規審批通過的高爾夫球場只有10家左右。(6月20日《人民日報》)

  地方政府要靠建設高爾夫球場來招商引資,要靠它來拉動GDP增長,官員更可以在投資商的笑臉相迎下,在球場上瀟灑揮桿;投資商除了靠經營球場營利,還能依託球場搞一些房地産開發之類的“配套”項目,何樂而不為?地方政府和球場投資商各取所需,一拍即合,只苦了耕地被侵佔、房屋被拆遷的農民。

  眾所週知,我國的每人平均耕地面積極其有限,城市土地資源更是極其緊缺,而一個高爾夫球場的佔地動輒近千畝,多則幾千畝,在這樣的對比之下,佔地廣闊的高爾夫球場就絕不是什麼城市一道亮麗的風景線,而只能説是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禍端。這麼淺顯的道理,一些地方官員出於急功近利的目的,愣是不予理會,愣是對國家的相關規定置若罔聞。無論是打著體育公園、生態園、休閒園等旗號也罷,還是巧立名目的各色俱樂部也罷,都不過是掩耳盜鈴而已。

  不難體察,整治各地濫建高爾夫球場的亂象,關鍵在於強化國家嚴禁建設新的高爾夫球場項目規定的執行力。從2004年開始,我國針對高爾夫球場先後下達了近10個禁令,可以説態度是明確的。但有關規定屢屢被地方政府架空。這説明,要從根本上整肅地方違規亂建高爾夫球場的亂象,就要以不姑息、不放任的政策執行力,來遏制各地爭相效尤亂建球場的“破窗效應”。否則,禁令屢成空文,只會助長地方更加肆意地濫建球場的勁頭。

  “禁而難管”是一記沉重的警鐘,對問題高爾夫球場加以整治不能簡單化,而是要認真分析亂象背後的深層原因。遏制高爾夫球場濫建勢頭的的治本之策,就在於破除高爾夫球場背後的利益鏈條,端正地方官員的發展觀念,為其竭澤而漁的短視發展觀念糾偏。 (屈正州)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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