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要限塑,主要在於塑膠購物袋是易損易耗品,大多數人習慣一次性使用,造成使用量大、回收處理難的局面,直接導致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特別是超薄塑膠購物袋,使用時極易破損,沒有重復利用的價值,且常被隨意丟棄,漂浮空中,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
針對這一問題,3年前“限塑令”開始施行。來自國家發改委的數據顯示,實施3年來,我國主要商品零售場所塑膠購物袋年使用量減少240億個以上,累計減少塑膠消耗60萬噸,相當於節約石油360萬噸,折合標準煤500多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000多萬噸。
然而,今年4—5月,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在對北京10家連鎖超市、10家批發市場的塑膠袋品質和銷售情況的調查中,發現塑膠袋市場依然存在諸多問題。
一是生産企業輕視政策法規,唯利是圖、頂風作案。一些投機的小企業不甘放棄超薄塑膠袋生産的高利潤,甚至躡手躡腳在夜裏搞生産。
二是農貿市場規模較大且交易靈活,往往出現查得緊藏得嚴、查得快閃得快等故意躲避現象,市場上超薄塑膠袋使用量仍然很大。
三是執法部門跑得不勤、查得不嚴,使一些商戶僥倖成為漏網之魚。不法企業隨之效倣,不正之風愈演愈烈。
四是消費者的環保意識不強。“限塑令”的初衷是鼓勵重復利用塑膠袋,但我們發現,一些在超市購買了塑膠袋的消費者,回家就只是用來裝垃圾。原本能重復利用的塑膠袋只使用一次就被當做垃圾袋,這無形中加重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厚塑膠袋通常更難降解,這樣的做法與“限塑令”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馳。
就目前的形勢看來,單純依靠塑膠購物袋收費還不足以解決環境污染等問題。塑膠購物袋並不是環境污染的真兇,缺乏良好的消費習慣以及落後的垃圾管理和處理方式,才是造成白色污染的根本原因。
要解決塑膠袋污染問題,首當其衝應儘快建立一套既能限制塑膠購物袋生産,又能控制塑膠購物袋使用量的約束機制,以減輕過多的污染治理費用負擔。
其次,要限制塑膠袋的使用範圍,制定嚴格的品質標準,規範生産廠家和使用者的行為,遏制濫産濫用、亂扔亂堆等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劣質塑膠袋的地下黑工廠、黑市場,不合格的塑膠袋嚴禁進入市場。
第三,應提倡“綠色消費”,提倡“少用一點,回收一點,降解一點,替代一點”的消費方式,使消費者養成少用或重復使用購物袋的良好習慣。
同時,希望有關科研機構能夠進行資源整合,聯合開發研製出功能良好、價格適中,又不會污染環境或污染較少的替代産品。
此外,要儘快建立垃圾資源化系統,對廢棄塑膠進行合理處理和再生利用,形成“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産業化”的垃圾處理運作機制,實現塑膠製品的生産—使用—回收—再生的良性迴圈。(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 董金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