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改良呼喚“新生代公民”

時間:2011-05-18 13:48   來源:紅網

  同為廣州市的高中學生,“舉牌哥”陳逸華舉牌抗議地鐵公司的翻修計劃,“鯊魚妹”鄧茜元製作保護鯊魚的手抄海報在學校附近展覽,幾乎與此同時,一群“80後年輕人”利用網路公共平臺,自發組成一個“廣州舊城關注小組”。對此,16日的《南方都市報》社論熱情地稱他們為“新生代公民”。
  
  這群“80後年輕人”走上前臺,用他們這一代特有的做法參與社會公共事件,給人以“驚艷”之感。“新生代公民”,這個詞,用在他們身上,很好!
  
  一個社會要進步,光靠政府所謂的“先進性”的作為,顯然是不夠的。即使政府努力想把一切都做好,但仍然有制度、措施外的因素,使得這些“人心、人性的惡”有漏洞可鑽、難以杜絕。為什麼會這樣?除了政府應當做到而未必完全做到的原因,還有一個至關重要、普遍到社會每一個角落的原因:我們的公民,並沒有像一個真正的公民那樣,維護自身的權利,履行自身的義務。作為一個公民,如果我們時刻、處處都能捍衛自身的權利,並自覺履行自身的義務,那麼,社會中絕大多數的“惡”——比如在全國超市“潛規則”而生存了數年之久的“染色饅頭”——將無法在公民的汪洋大海中藏身。
  
  或許有人不平:我們其實也有公民意識啊!是的,我們大多數人確實有這樣的“公民意識”:對自己個人有利、有害的,錙銖必較(此非貶義),權利、責任喊得震天響;然而,當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別人頭上,自己似乎不受影響時,則可以置若罔聞、聽之任之。隔壁有人賣有毒食品,“我”一定不會帶家人去吃;但別人要去吃,跟“我”是沒有關係的,樂得“世人皆醉我獨醒”、“黃鶴樓上看翻船”!——這樣的“公民意識”,你能指望國民素質會好到哪去,而凡事都能“流著道德的血液”嗎?你能指望政府工作人員的不作為、亂作為、庸懶散得到有力的監督嗎?你又如何能指望政府的良苦用心一層層都能落到實處?!
  
  上世紀80年代和之後出生的孩子,大多是獨生子女,在世人的眼中,他們是“溫室中成長的一代”;而“自我中心”、“缺乏責任感”則幾乎成為社會習慣性加之於他們的標簽。但事實上,一個推論往往可有兩面性,把這些“缺點”倒過來看,那麼,他們是受寵愛也受尊重的一代;他們習慣性地懂得珍視自己的權利;他們看待問題天生地少受傳統的束縛,因此思想能自由。“80、90後年輕人”,他們天然具有“標準公民”的潛質。
  
  現在,相較而言,他們或許還顯得“幼稚”,但我們還是他們這個年齡時不也“幼稚”嗎?而且,我們往往不僅僅是“幼稚”,更還是“想都不曾想”、“想都不敢想”!他們走上社會的前臺,或許“公民表達”上還欠理性,而更多感性的東西。但是,無論如何,他們的起點註定比我們高,方向註定比我們更準確。因為相較于他們生而具有的自由精神,我們大多數人,作為個體,總是習慣性地淹沒于群體之中。這些看似還不起眼、沒什麼分量的“新生代公民”,假以時日,當他們的群體發展壯大,而自身經歷也聚少成多,他們,或將是我們的國民素質發生質的飛躍的那一代!
  
  作為一個早他們時代而生的人,我常常為附著于自身的“半公民精神”而感到無力、軟弱、狹隘,並難於真正超越,仿佛是一個時代的宿命。而他們,自我(亦非貶義)、自由、自信、勇敢,因此很容易接近寬闊、光明、公正、正義等一切優美及善。而社會,也因為他們這些天生的優點和自然的參與精神,將按照他們的理想和能動性向更好更美互動及發展。
  
  對他們,輕蔑或棒殺,則顯得我們如衛道者般的沒落及孱弱。那麼,還是呵護和鼓勵吧——他們本來就是自由的,我想,他們不會因我們的“放任”和“縱容”而變得“混亂”、“敗壞”。我們應該像看待一個“優等生”、“潛力股”一樣,時刻盼望著他們再給我們的社會帶來多一點、更多一點的奇跡。未來必定是屬於他們的;在他們將來的時代,我相信我們的子孫會擁有更多的福祉、福利。(張渤寧)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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