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荒唐理由必對應著不堪的內幕

時間:2011-05-17 16:18   來源:中國網

  兩名準備在漣水投資的老闆捐資11萬給貧困生,一名老師稱愛心資助被教育局人帶走後,漣水中學10名學生原本應該拿到的是6萬愛心助學款現在還有5.5萬未發放。教育局回應稱不存在挪用,係怕亂花才沒一次性發放。(5月16日《揚子晚報》)

  妖怪要吃唐僧的時候,一般也會説得很婉約,比如吃也是為搞科研等。同樣,當地教育局的説法很“穿越”,説是“考慮到一次性發,學生會亂花,所以教育局在和資助人商議後,決定去年拿到款後先發放2500元,隨後再擇日發放”。凡事就怕“擇日”,這一“擇日”就馬上有了猴年馬月的意思,於是學生“馬上就要高考了,但學校當初答應本學期發放給孩子的2500元愛心助學款,到現在還沒有發放”。尤為詭異的是,捐贈者“在此之前也曾向教育局了解他所捐助學款的發放情況,後來也許是他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再問了,所以他現在決定以後的助學款全部直接由學校老師轉交,而不再通過教育局”。

  教育部門不知道會不會很“傷心”,就像一個職業媒婆,説著説著自己搞成了“第三者”,是很有失“專業水準”的事情。有幾個問題是令人浮想聯翩的:一者,能遴選上的貧困生,生活境況可以想見,他們究竟會有多少“亂花錢”的可能?二者,“愛心捐款”在高考前都發不到位,難道是等這些窮孩子都上班了再派發?三者,為什麼捐贈者問到不好意思了,這些錢還是沒有發出去?相關部門“擇日”的依據何在?哪個程式決定了捐款需要“擇日”?

  愛心捐贈對於貧困生而言,只能算是杯水車薪,但即便是些許溫熱,權力部門還是難免有妄想分一杯羹的嫌疑。即便真相未明,但有兩點是肯定的:一是教育部門的“好心”已經辦成了壞事,卡著捐款遲遲不發,其居心令人浮想聯翩;二是此般作為大大折損公權的信譽,不僅令受助的貧困生多有怨尤,而且令社會愛心退避三舍。捐款有沒有被挪用是一回事,捐款有沒有及時發放到位是另一回事,前者與後者不存在證明與被證明的關係。

  《水滸》裏有句很憤青的話,“常言道,公人見錢,如蠅子見血”。這話雖然很不符合辯證法,在權力監督體系疲軟或闕如的某種語境裏,又何嘗不是一幕幕現實的寫照?對私權,宜適用無罪推定;對公權,應秉持無賴假設。如果權力凈幹出一些説不清道不明的伎倆,一旦監督不給力,誰又能保證它會有水木清華的一天?

  怕亂花錢,就扣著捐款。這個邏輯就好比怕你思想犯錯誤,就偷看你的日記;怕你家裏藏贓物,就肆意入室搜查……權力以惡意的想像對待行政相對人,手伸得越來越長,理由也越來越荒誕。每一個荒唐理由必對應著不堪的內幕,這是公共事件給民眾的教訓。循著這個思路,我們仔細咂摸那些千奇百怪的理由,也許總能查出背後的曖昧與糾結——只是,我們千萬別辜負了這個美好的“契機”。(鄧海建)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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