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在全國勞動關係工作會議上透露,國家要努力實現職工工資每年增長15%,這樣,就可以在“十二五”期間實現職工工資增長翻番。(4月19日《京華時報》)
五年內職工工資翻番,真是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不過,公眾的反應似乎很平靜,質疑聲音也不少:倍增目標如何實現?會不會變成平均主義大鍋飯,或者繼續擴大收入差距?還有人聯繫到未來的通脹預期,“工資翻番,物價會不會漲得更多?”
這些擔憂,不能説沒有道理。但應該承認,國家有關部門正式提出“工資倍增計劃”,對普通勞動者尤其是工薪階層來説,首先是一個好消息。目前的工資水準和收入分配結構、靠低勞動力成本支撐的經濟模式,都已經越來越難以為繼,也無法滿足人民分享發展成果的要求。增加工資收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核心內容。
借鑒國外經濟振興的經驗,推出中國版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是學界和輿論一直以來的呼聲,現在這個計劃終於有了點眉目,理應報以更多期待和支援。無論如何,在當前工資水準和所佔比例都不高的情況下,給普通勞動者漲工資總是好事情,也是改革所要實現的目標之一。具體到倍增計劃如何實現,如何體現公平正義,能否把更多群體納入倍增計劃,則是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如何細化實施的問題。至於如何管理好通脹預期,防止拿到手的錢縮水,更是關係到整體經濟發展和宏觀調控目標的問題,與加快推進收入分配改革並無衝突之處。
事實上,就如何實現工資較快增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也提出了具體措施,比如進一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以非公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為重點對象,努力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範圍,加快建立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具體目標是,“實現企業職工工資增長不低於企業經濟效益增長,企業一線職工工資增長不低於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兩個“不低於”,相當於為保證工資普遍增長劃定了動態標準。這些措施,總結起來就是逐步增加勞動者一方的話語權和博弈能力,通過市場定價和平等協商,形成合理的勞動力價格水準。在此基礎上,作為政府主管部門,還可以通過及時發佈工資指導價、適度調整最低工資等,為工資收入劃定下限,保證漲工資目標的實現。誠然,這些還有賴於扎紮實實的推行落實,要有督察機制,有問責機制,不然,目標容易落空。
另外,這裡所説的推進工資協商和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主要還只指企業正式職工,數量眾多的農民工和自由勞動者如何不被倍增計劃“落下”,確實是不應忽視的問題。目前的要求,也只是儘量保證他們的工資不被拖欠。此外,誰來給數億農民“發工資”,如何保證農民收入也能倍增?這個問題也應引起重視,不然,“倍增”的結果,貧富差距恐怕不是縮小而是可能拉得更大了。
不過,上述問題的解決,也應包含在收入分配改革的制度設計之內。隨著勞動力市場結構的變化,隨著收入分配改革朝著公平正義的方向推進,工資收入翻番,還是值得期待的。(丁永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