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時節,這邊才聽説有地方“活人墓”走俏,那邊又看到公墓要求續交管理費的新聞。原本一派肅穆的場所,怎麼變得如此不清靜?
這當然不是亡魂作怪,而是活人在折騰。“活人墓”走俏,蓋因一些陵園墓地賣不出去,利用傳統風俗,炒作墓穴風水等概念,違規買賣墓地。而公墓管理費一事倒是有文件可依,只是讓人覺得心寒齒冷。這背後,又關係到殯葬改革、墓地使用權等問題,盤點下來,豈止一個亂字了得。
根據民政部1998年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週期。但據調查發現,包括青島、濟南等在內的全國不少地方,已經開始出現公墓20年使用期屆滿的問題。近日,青島百齡園公墓就發出了一張催繳管理費的通知,要求逝者家屬辦理續費手續。
逝者為大,但這並不影響這些賺死人錢的機構撈錢。在殯葬改革的旗號下,這些機構把墓地買賣行當,搞得跟房地産生意一樣。你瞧,咱們買了房子住進去後得交物業費,而那些住到墓地裏的逝者,其家屬也得按時交管理費。不交的話怎麼辦?許多陵園機構表示,屆時將採取集中安放的形式,以便逝者親屬日後前來尋找。這話又是啥意思?可以説就是把逝者骨灰遷出墓穴,隨便給找個地方。
但這麼一來,相關機構不僅把親情放到了金錢的天平上,也是在破壞慎終追遠的傳統文化。看來待到你我老時,就不得不考慮,是不是該預交一筆管理費,免得兒孫拒繳或欠費,骨灰連個棲息之地都沒有。生前為房子奔波,臨死還得為墓穴操心,這是何等的悲哀。這殯葬改革,怎麼會搞到這樣的地步?如果説這是為了節約土地,可這些年卻又一窩蜂地開辦了那麼多市場化陵園。只要有錢,你就可以買個豪華墓地,如同住別墅一般;而如果碰上沒錢的或不孝的,逝者骨灰只能丟在火葬場,不敢領回去。這真的是在節約土地嗎?
可見,這殯葬改革一定是哪出了問題,倘若這些問題不儘快理順解決,人們就免不了受折騰,連帶逝者也要跟著遭罪。就公墓管理費一事,收費服務的不近情理、有違傳統另説,其根本原因還在於,和咱們買房子不無類似,墓地也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所以才會出現過期收回這樣不近人情的説法。
不管是房屋還是墓地使用權問題,如今已徹底暴露出嚴重弊端。怎樣才能給民眾一個明確、清晰的長期預期,于立法層面還沒有得到足夠重視。沒有長期預期,必然出現短視行為。
當然,眼下更為迫切的事情是,針對墓地管理費事宜儘快制定和採取措施,以防止因此發生不必要的矛盾。如果任由相關機構隨意收費、漫天要價,不僅活人吃不消,倘若逝者地下有知,恐怕也會跳出來抗議了。魏英傑(媒體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