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鶴慶縣607套廉租房被當地官員瓜分的消息,引起了全國輿論的關注。據新華社的後續報道,該縣規劃建設局局長趙海清在承認教育、衛生和計生系統一些領導幹部分享這些廉租房的事實後解釋説:“拋開領導職務,這些校長也是教師,院長也是醫生,他們都在山區工作,有套廉租房會方便子女在縣城讀書。不能因為他們是校長、院長就不給他們機會。”
看到這樣的解釋,相信很多朋友和我一樣會很憤怒。相對那些居無定所的真正弱勢人群而言,這些院長、校長們難道不應為他們的無窮慾望感到羞恥嗎?
根據國家的政策,廉租房是由國家資金補貼,並在國家各類政策優惠下建立起來的保障性住房,其唯一目的就是為了改善那些居住條件極其惡劣的少房戶和無房戶,分配這種保障房的原則只有一條,那就是提供基本居住條件。
對於那些校長、院長們而言,他們也可能有各種改善住房的需求,但如果任由公共資源優先滿足這種無底洞般的慾望溝壑而置更多未達到基本居住條件的底層民眾于不顧,這樣的公共資源分配方式,不僅完全背離了廉租房制度設立初衷,而且違背了最起碼的人道。
鶴慶縣之所以敢於如此大規模地不合理分配廉租房,源於很多因素。首先,權力通吃一切的思維在這件事情上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其次,廉租房分配機制的不夠透明,也讓掌握廉租房分配權力的部門和人員,極易産生衝動將廉租房當政策禮物取悅官員;第三,為政之德的缺乏,讓當地分配者和被分配者不僅沒有瓜分廉租房的羞恥感,反而滋生特權榮耀的心態。
要防範這種現象的再次發生,根本的一條,是要改善廉租房分配機制,包括完善分配權的歸屬、分配程式的規範、分配過程的陽光監督、分配後果的可糾性。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才會讓廉租房真正發揮保障作用。□陳傑人(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