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記者在首屆中國休閒創新獎暨第四屆中國最佳旅遊供應商頒獎典禮上獲悉,那條曾出現在宜春旅遊政務網首頁、轟動一時的“雷人”宣傳語,竟出自該局聯合國內知名旅遊行銷策劃專家共同策劃的行銷策略,並獲首屆“休閒、旅遊行銷創新獎”。(《重慶晚報》12月23日)
原來,曾遭公眾強烈譴責的宣傳語乃宜春故意為之;原來,公眾的憤懣可以成為地方政府可資利用的盤中菜;原來,本為公眾不屑的那些惡俗,居然可以成為博名出位拿獎的彩頭。這樣一來,宜春那句“雷人”廣告語,到底與那些曾被許多領導和學者義正辭嚴痛斥的“網路紅人”有何根本區別?如果這樣為人所不齒的噱頭,不僅可以大行其道,還能風光無限,又何談激濁揚清、樹社會正氣?
記得幾年前,國內有家企業曾以十二生肖做了個乏味透頂的廣告,理所當然地遭到公眾嚴厲痛斥。然而,面對社會陣陣反彈,當事方卻不亦樂乎,原因與宜春“偷著樂”如出一轍,即借此擴大了知名度,達到了宣傳目的。不過,很快有人指出,這樣做即便可以擴大知名度,但同時難免反向折損産品日積月累的美譽度,得不償失。依此類推,因為那句廣告語,宜春即便在名氣上實現了大幅提升,但與之“比翼齊飛”的,還有當地在公眾腦海裏形成的負面形象。這個廣告語自揭起蓋頭之日起,便已成為眾矢之的。另一方面,遭此欺騙的善良公眾,他日對政府的公信力又怎不會打上重重問號?
在整起事件中,宜春實際是幕後的主要“操盤手”,而廣大善良的網民,則無意中扮演了“網路水軍”的角色,那些本來善良、正義的言辭,直接推動著這一炒作事件短時間內迅速飆升並放大。
就“網路水軍”現象而言,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總體上是貶遠甚于褒。四川師範大學段運冬博士就認為,“網路水軍”的無序無度無原則,實際是“對受眾接觸資訊的權利的強行剝奪”。而“新媒體的負面功效被無端地放大,負價值在不斷地塑造著受眾,敗壞世風,徹底改變著人們的道德觀念,影響著現實人們在生活中的行為取向和道德判斷。為此,新媒體不僅沒能成為有助於人類發展的助推器,反而成為嗜殺人類的砒霜”。(《人民政協報》12月13日)
對“網路水軍”能否一棍子打死,這或許有待商榷,不過,其負面影響的急劇擴大則清楚地表明,必須對這種現象予以高度重視,尤其必須想方設法,竭力遏止公眾因此而出現的“道德感”迷失,甚至是趨腐逐臭。
對於這一現象,公權理當保持清醒認識。作為民眾聘請的代辦服務機構,地方政府理應視公信力和美譽度為至高使命。在宜春“雷人”廣告語的背後,不能僅僅是茶余飯後的談資,而是公權能否對惡俗現象自覺抵制。如果惡俗的始作俑者得不到應有的約束,這樣盜用公眾正氣的現象必難根絕。(禾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