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山東商報》報道,2010年“感動中國”人物評選啟動後,有網友爆料稱江西籍的三位“感動中國”候選人疑似被“刷票”,證據是江西宜春某高校官網上,一個根據宜春有關部門要求下發的刷票通知。感動中國評選曾被譽為“中國人的年度精神史詩”,它使我們看到那些平凡人不平凡的事跡,為我們的生活增加了精神維度。但帶有行政干預的刷票行動,正在讓這份“感動”變質。
我們知道“感動中國人物評選”重視網路民意,以真實的人物事跡和人物精神為內涵,得票多少直接影響著年度人物是否當選。一旦有行政組織的“水軍”攪局,結果不是令人感動,而是適得其反。
宜春有關部門為什麼會發文要求相關單位與大學裏的學子們投票?這後面是地方政府的形象政績在作怪:一旦當地先進人物當選,有關部門就可以大張旗鼓地向上級政府寫資料,讓先進人物做報告,甚至編成劇本,拍成電視電影,上級部門也會下撥相關的宣傳經費。總之,感動中國人物不僅在電視上榮光,更會榮歸故里,使得地方政府有機會分享榮譽盛宴。
所以,地方大力組織,將下屬學校學子們發動成“水軍”,完全是出於地方利益,並不是著意于公平公正地獲得榮譽。此次“投票門”事件一曝光,結果是事與願違,不僅地方形象一落千丈,還直接影響候選人的公眾形象,對當地的學子們,心理上也投上了陰影。
在微博上,我們看到許多人基於各種理由,向網友推薦候選人,並號召大家為其投票,不少人深受感召,為相關候選人投了票。這完全是個人行為,而號召者也是出於公義之心,並不含有個人目的,也就是,他推薦的人獲獎,並不能給他帶來利益。江西宜春有關部門則不同,是利益相關方,動用公權力來影響投票,這種行為是失當的。我們希望相關方面站出來,向公眾道歉,並查出幕後黑手,徹底揭露真相。
並且,面對現在出現的情況,“感動中國”評審委員會如何應對後續的問題,公眾將會持續關注。“感動中國”相關規則中,並沒有明確規定,不允許行政部門組織投票,或是通過“水軍”灌水式投票,相關候選人資格無效。在央視網站上,與投票結果相關的説明只有一條:“組委會將根據推委會的推選情況,再經公眾投票和最終評議,確定十大人物。”地方政府發文介入投票,如果取消相關候選人,顯然對候選人不公,只能取消灌水的票數。相信無論通過技術手段還是評委終審,會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結果。
通過網路投票的“票決民意”看似公平合理,也會出現漏洞。我們看到只要它遭遇幕後操作,就會産生異化畸變,所以前置規則與社會道德底線,顯得尤為重要,對於每一個參與水軍投票的學子們來説,也應該反思自己的行為,面對一些違反社會道德公義的行為,無論它是以什麼名義,都應該拒絕,應通過網路,把不義行為公之於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