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國青年報》刊發“冰點特稿”《個體戶憂思》,呈現了改革開放30年後中國個體戶遇到的困境。報道稱,在我國,涉及工商登記的前置行政許可(審批)起碼有100多項,這意味著,要想在一些行業內經營,拿到營業執照之前,總要碰上幾項前置許可的坎兒要過——“店還沒開,就被審批審死了”。
曾幾何時,個體戶因分散、靈活、流動性強的經營特點,有效促進了生産發展、市場繁榮及就業崗位增加,其生存與發展頗具時代色彩與中國特色,為我國突破計劃經濟的藩籬、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立下了汗馬功勞。然而,近年來有關部門提供的有償服務,一些執法部門的罰款和攤派,應對名目繁多的檢查而付出的精力和時間——或明或暗的成本,讓許多懷有美好憧憬的個體戶成為“相對被剝奪的群體”。
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國共有個體工商戶3601.13萬戶,登記資金數額1.5萬億元,從業人員7333.95萬人,個體戶問題關係到上億人的生計。一個普遍共識是:個體經濟的繁榮與社會穩定緊密相關,與弱勢群體的生存權緊密相關。其意義在於,能讓更多人有機會參與發展、分享改革成果。現階段重視、鼓勵、扶持和推動個體經濟的發展,促進個體戶向中小企業轉變,為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已成為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亦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個體戶問題,已從改革問題轉變為社會公平公正問題。與大中型企業相比,個體戶明顯處於弱勢地位,因此政府應儘快完善促進個體戶發展的法律法規。從國家層面看,中央政府需要為個體戶提供政策支援,對個體戶實行普惠制,消除阻礙個體戶提升競爭力的因素。從區域層面看,地方政府需要為個體戶發展提供基礎服務支援,對不按政策規定辦事,以檢查名義向個體戶吃、拿、卡、要的違法違規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個體戶的困境與中國社會治理方式密切相關。因此,政府之手不再越界是為個體戶解困的根本方法。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應真正把政府職能轉移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從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看,政府應重點抓好公共物品的生産與供給;從政府與社會的關係看,應盡可能地放權于社會,把社會能解決的事儘量交給社會做。這就需要政府儘快改進管理方式,推進制度創新,積極探索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途徑,儘快由“划槳者”轉變為“掌舵者”,以期建立“小政府、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