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今年國內生産總值的預期增長目標是7.5%。對此,引起了國內外的熱議。因為,7.5%的增速相對於以往的增長率,有“經濟增長放緩”的跡象。2011年的預測目標是8%,實際增長9.2%;過去10年和20年實際增長的平均數均為10.5%。
由於看問題的角度不同,人們的看法也不盡相同。肯定和贊同者有之,擔心和有疑慮者亦有之,並由此揣測中國今後發展的趨勢。普遍的擔心和疑慮是:中國經濟增長會不會“硬著陸”,會不會有持續下行乃至萎縮的風險。這裡,筆者試就這些問題談一點看法。我的基本的判斷是:7.5%的預期增長目標是適當的和可行的。
科學理解“經濟增長速度”
我們至少應當把握以下四個要點:
第一,不能把經濟增長速度和經濟社會發展畫等號。經濟增長速度就是國內生産總值(GDP)的年增長率。GDP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生産活動的最終成果,即可供最終使用的商品和勞務的價值(價格總額)。從分配的角度看問題,同時也是整個社會初次分配收入的總和。無論是物質産品還是服務(主要採取商品形式),生産性的還是非生産性的,對社會有益的還是無益的,符合科學發展的還是違背科學發展的,只要是合法的,都會進入作為社會總産出的GDP的統計範圍。可見,GDP的增長不等於真實的經濟增長,更不等於經濟社會發展。
第二,實際的經濟增長速度是由一系列客觀和主觀條件決定的。增長速度是在既定的社會形式和社會環境中,一系列生産力要素和社會主觀能動性發揮作用的結果。雖然增長率總會有一個可能的幅度,但增長潛力是有限度的,增長率不可能是任意的,不顧經濟條件拉動經濟增長往往得不償失。
第三,經濟增長速度不是宏觀經濟的唯一目標。宏觀經濟目標是一個體系,經濟學公認的目標主要有四個:貨幣(價格)穩定,經濟適度增長,充分就業,國際收支平衡。在經濟增長目標前加上“適度”兩個字決不是多餘的,而且,有些國家把貨幣穩定和充分就業置於經濟增長目標之上。
第四,經濟增長速度和GDP基數的大小有密切關係。一般來説,在基數很低的發展階段,增長率可以比較高;但在基數已經很大的階段,每一個百分點都代表一個很大的絕對量,因此,增長率不可能像原先那麼高。由上可見,用GDP表現的經濟增長速度,既不是頭等重要的目標,更不是唯一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