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20日初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由現在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懸而未決的個稅改革即將靴子落地,總算是個好事,但是看到3000元的起徵點,可能不少人又要報一聲嘆息了。因為,在此之前財政部官員已經透露,有七成被調查者認為3000元的個稅起徵點太低。
上調個稅起徵點可以説是民意所歸,尤其是中低收入者期望能由此減輕稅負,改善生活。但是就草案內容而言,個稅改革的力度與公眾的期望仍有不小的距離,對工薪階層來説,個稅起徵點調整的步子邁得太小了。雖然財政部認為,調整後工薪所得納稅人佔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將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但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10年第一季度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就已經達到2754 元,由此可以斷定在全國範圍內3000元的月薪應該不算高收入。依目前的物價水準,工薪階層即便有3000元的收入也很難在城市中過上寬裕的生活,如果再背上房貸,過著“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日子會更加拮據。這樣的收入群體都要繳納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縮短貧富差距”不成奢談了嗎?
有觀點認為,個稅起徵點的設定並非越高越好,如果大幅提高起徵點,會導致納稅面過窄,不利於培養公民納稅意識。而事實上,並沒有不納稅的消費者,更多的消費者在承擔著“隱形”稅負,大到一套房、一輛車,小到一袋鹽、一包煙,無不包含著各種稅費,只是很多消費者並沒有意識到而已。如果説一定要有“割肉”的感覺才能培養納稅意識,那麼這個代價未免太沉重了。考慮到國家在“十二五”期間實現職工工資增長翻番的計劃,以及近兩年居高不下的通脹指數,可以預見3000 元的起徵點很快就會讓越來越多的公民感到“肉疼”。
雖然目前做出的有限調整能暫時減輕低收入群體的負擔,但是要真正調節居民收入,不僅要減免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更要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個稅究竟怎麼徵收才合理,不能單純以納稅面的寬窄而論,如果高收入群體確為少數,那麼降低個稅納稅人比重並無不可。當前,政府有意建設橄欖形的社會結構和分配格局,這就要求培育一個不斷壯大的中産階層,而大幅降低中等收入家庭的稅收負擔顯然是有效途徑。
其實,公眾關心稅收也不僅僅關注個稅起徵點的高低,他們更盼望綜合性的稅制改革,而全國一刀切的個稅納稅標準既沒有做到因地而異,也談不上因人而異。因為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工資收入、物價消費水準在不同地區有著明顯差異,可惜這些在個稅草案中都沒有得到體現。另外,個稅草案也沒有考慮不同家庭的不同負擔,如果家庭負擔過重,月入3000元的人完全可能過著貧窮的生活。讓窮人繳納個稅,也背離了“劫富濟貧”的本義。
個稅在我國有一個不斷改革的進程,3000元的起徵點在將來或許還會調整,納稅多少註定要因時而變,公眾更盼望政府在稅收方面能少一些衝動,多一些通盤考慮,在醫療、教育改革尚不到位,社會保障仍不健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地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負。有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個稅收入總額約4800億元,只佔全國稅收總額7.3萬億元的6.5%左右,而這無關大局的數字卻直接影響著七成民眾的滿意度,孰輕孰重不言而喻。(沙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