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奴“被高檔”無疑是雪上加霜

時間:2010-06-04 15:19   來源:法制日報

  南昌市根據商品房發展行情,會不定期對認定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標準進行調整。然而,2008年南昌市房管局對外公開下發的認定價格標準,南昌市灣裏區財政局契稅徵收管理所竟稱不屬一個系統可以不認可。為此,灣裏區劉先生原本以為自己房子為普通商品住房,一下變成了高檔住宅,繳納契稅由2個點將提高到4個點(5月30日《江南都市報》)。

  房子“被高檔”得多繳契稅,這可能是灣裏區財政局多獲得財政收入的一個高招,但是這個高招只會使房奴們雪上加霜,在房價如此畸高的情況下,“被高檔”應是缺德的陰招,説其攫取中低收入者的血汗錢一點也不為過。當然,財政局長是不會當房奴的,所以也就不知道房奴苦。

  在我看來,一個城市制定的普通商品住房具體標準應統一界定,如果離城市中心越遠,制定的界定額越低,吃虧的就是中低收入者。拿北京來説,中低收入者如今很難買得起五環之內的房子,他們可能買在六環以外,今年5月上旬北京的平均成交單價為24637元/平方米,那麼,普通商品房具體標準只能高於這個數。南昌的商品住宅成交均價每平方米早已超過了4000元,那麼,城市制定普通商品住房具體標準也不能低於這個數。我想,南昌市中低收入者為了減少經濟上的壓力,同樣會買遠離城市中心的商品房,但如果因之反而要多交契稅,這種做法就只是針對中低收入者,因為富人一般是不會買這樣的商品房居住。

  如果不隨猛漲房價比例的增加界定普通商品房具體標準,只能是“滿城儘是‘高檔房’”。由此可見,灣裏區的“被高檔”得多繳契稅,只是把做房奴的門檻再次提高了。如今我們被“被”的事,已經是司空見慣了,“被代表”、“被高薪”、“被統計”……我們曾經“被統計”的平均工資足以讓人有一種幸福感,但對於高昂房價的普通商品房“被高檔”後,卻是一杯苦酒,無論如何也叫人難以咽下去,所以,我們再也不能保持那種“啞巴吃黃連———有苦説不出”的沉默。

編輯:高斯斯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