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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責任制是推進信訪法治化的關鍵

2016年10月26日 13:52:24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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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責任制是推進信訪法治化的關鍵

  實現信訪工作法治化,建立科學合理的問責制度是關鍵。一方面謹防信訪問責制在推行中“變形走樣”,另一方面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有責必問”。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辦法》指出,各級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幹部、工作人員對應當解決的群眾合理合法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或者對待信訪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損害黨群幹群關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責。

  作為社會穩定的“減壓閥”,信訪既是社會轉型期不可或缺的矛盾疏導渠道,也是黨政機關有效回應利益訴求的重要平臺。為了適應全面深化改革對於化解矛盾的新要求,近年來我國加快了信訪制度改革的步伐。從取消信訪全國排名到實行訴訪分離,從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到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從推行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到建立信訪工作責任制,各項信訪改革舉措的共同目的,都是推進信訪規範化、法治化、有序化,形成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的常態機制,實現公民依法陳情、黨政機關依法處理信訪。

  實現信訪工作法治化,建立科學合理的問責制度是關鍵。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直接面對陳情者,直接處理矛盾衝突,直接回應權利訴求,其能否堅持依法定職責和程式接訪,能否按照信訪法規制度要求心平氣和地對待陳情者,能否盡心盡責做好解釋説服工作,是信訪法治化程度的直接體現,最終決定著信訪制度功能的發揮。如果造成信訪問題不擔責,辦理信訪工作不負責,造成嚴重後果不問責,那麼再好的信訪制度終會淪為“稻草人”,信訪法治化將會成為一句空話。

  早在2005年修訂的《信訪條例》中,即規定有“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國家信訪局曾先後10次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全國372件信訪事項進行督查並向社會公開督查結果。但是,在普遍意義上,信訪尚未建立起嚴密的責任體系,問責也沒有完全納入常態化軌道。基於此,此次出臺的《辦法》明確了各級黨政機關工作部門的信訪權責,具體規定了問責的六種情形,有助於構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

  隨著信訪權責體系的建立健全,人們更期待實踐中能夠強力展開對推諉扯皮、敷衍拖遝、態度蠻橫等不依法盡職盡責行為的問責,以確保信訪法規制度有效落實,重塑信訪權威。但是也要看到,責任制曾經衍生出了“非正常陳情”人次數全國排名的簡單化處理,致使各種非法截訪甚至非法關押陳情者的現象屢有發生。因此,問責本身亦需強調法治化,一方面謹防信訪問責制在推行中“變形走樣”,另一方面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有責必問”,真正發揮責任制的倒逼作用。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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