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日前發文質問,在通訊技術升級和提速降費的大背景下,用戶和業內人士對取消手機國內漫遊費呼聲不斷,但總是石沉大海。已經收取了20多年的國內漫遊費何以無法全面取消?
手機國內漫遊費是2G時代的産物,目的是為了衝抵鉅額初建成本。然而,在手機通訊技術進入3G、4G時代後,因漫遊産生的技術成本已可忽略不計。除非國內漫遊費經公共程式商定用於特定公共事業,否則繼續收取就是于理無據。實際上,為擴大3G、4G用戶,在國內運營商的3G、4G套餐中,已局部取消了國內漫遊費,實現了長話、市話、漫遊費的統一。這表明,國內漫遊費目前的功能,主要是增加運營商的無成本收入,以及發展新業務的籌碼。從消費者的立場看,無論是為無成本服務支付費用,還是交換無成本籌碼,都不公平。
這種不公平的産生,當然可以歸結為壟斷慣性使然。國內漫遊費以近乎零成本獲得利潤,相當於“坐地收銀”。這種交易,沒有人願意主動放手。同時,近乎零成本的交易費用,也解釋了為什麼運營商面對網際網路通訊技術的迅猛發展和挑戰,仍可以“巋然不動”。不是運營商對於市場競爭對手不敏感,而是因為競爭不會導致國內漫遊費交易成本增加,零成本還是零成本,多收一天是一天。
相反,如果全面取消手機國內漫遊費,則需要付出巨大的“糾錯成本”。比如各種有折扣的電話卡,也是一種付費方式而且有競爭力。取消了漫遊費,用戶勢必會根據自己是否出行及出行頻率,在有折扣的電話卡和套餐之間作出選擇。鋻於多數用戶的出行次數很少,選擇折扣最大的電話卡或許更划算。這勢必給手機套餐這一運營商的核心業務造成嚴重衝擊。取消國內漫遊費運營商當然可以承受,因為沒有什麼交易成本,但如果影響到套餐業務,運營商的主營業務就可能被衝垮。那麼,能否先取消折扣較大的電話卡業務,再取消漫遊費?存在一定競爭關係的運營商也未必敢作出這樣的選擇。電話卡業務本身就是運營商的收入來源,而折扣最大的電話卡往往是針對群體的,還部分體現著運營商的公益性。取消同樣會招致社會批評。就此而言,內部人士稱全面取消漫遊費有可能導致運營商內部惡性競爭,損失鉅額收入,還真不一定是誇大其詞。
儘管取消漫遊費存在各種制約,但必須指出的是,“坐地收銀”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則,而由政府監管部門出面干涉同樣不符合尊重企業自主權的市場原則。因此,取消國內漫遊費這一“化石費用”,最終還得靠市場。什麼時候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充分了,國內漫遊費就有可能成為搶佔市場先機的工具。至於由此産生的糾錯成本能否承擔,運營商自己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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