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同學還是同鄉,同門還是同宗,只要以利相交,而不是以道相交;只要只講哥們義氣,不講黨性原則,就不可能長遠。
中學、大學都有同學會,參加這樣同學會的活動是否都視作違紀?怎樣的同學會會被視為違規組織?針對這些疑問,中央紀委法規室近日解答:要注意區分該違紀行為與組織參加老鄉、校友、戰友之間的正常聚會活動,只有違反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才是違紀。
黨員連同學會、老鄉會、戰友會都不能參加了嗎?猶記得前不久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公佈後,不少人困惑不解,甚至不無情緒。其實這是誤讀。按照中紀委法規室的闡釋,不是所有的黨員都不能參加“三會”,界定主體是黨員領導幹部。也就是説,你是普通黨員,就沒問題。
同時,也不是什麼樣的“三會”都不能參加,如果“三會”登記註冊,是正規的“三會”就無妨。當然,即便是參加正規“三會”也不能違規。不能違什麼規?根據2002年下發的相關《通知》,黨員領導幹部不能當發起人和組織者,不得擔任相應職務,也不得借機編織“關係網”。
答疑解惑,就能減少誤讀;條分縷析,更易入耳入腦。相信有了這番解讀,廣大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就能做到心中有底,眼中有戒。
中央出臺這些規定,目的很簡單,就是防止黨員領導幹部通過“結盟”,借機編織“關係網”,搞親親疏疏,團團夥夥。現實中,確有一些官員以同學、老鄉、戰友之名,拉幫結派,蠅營狗茍。新華社今年年初點名“山西幫”就是一例,報道稱:“山西官場地震”成為2014年中紀委反腐的熱詞,多名主政山西的官員與在外地從政的山西籍官員的落馬,被解讀為“山西幫”。
但凡正派的官員,心中有信仰,眼中有原則,不屑于走歪門邪道,也不會搞團團夥夥。一些官員熱衷於搞“三會”,明里拉家常、敘裏短,實則奉行“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思維,迷信“多個朋友多條路”的交際信條;他們天真地認為,入團夥意味著進圈子,進圈子意味著進班子,互通有無,暗通款曲。
其實,別看同學會上稱兄道弟,老鄉會上互相攀親,戰友會上大敘經歷,一旦設線畫圈,搞團團夥夥,就走向了歧途,就是危險的開始。落馬一個,扯出一串;放倒一個,端掉一窩。光想著一榮俱榮,殊不知一損俱損。
古人説得好,“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無論同學還是同鄉,同門還是同宗,只要以利相交,而不是以道相交;只要只講哥們義氣,不講黨性原則,就不可能長遠。古代有個例子是,明朝官員胡廣和解縉,以利相交,兩人“生同裏、長同學、仕同官”,本已商定好胡廣的女兒嫁給解縉的兒子,可當解縉因罪入獄後,胡廣卻不顧女兒反對撕毀婚約,可謂背信棄義。
別再將同學會、老鄉會、戰友會庸俗化,別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破壞了政治生態。四處攀緣,或者搞封建家臣那一套,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