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是基礎性資源,也是重要生産要素。大數據與雲計算、物聯網等新技術相結合,正在迅疾並日益深刻地改變人們的生産生活方式。在大數據時代,對於政府來説,一方面應承擔起引領、推動大數據産業發展的使命;另一方面應建設政府大數據,實現政務數據資源的公開和共用。
然而,一些人對建設政府大數據還存在模糊甚至錯誤認識。這主要表現為兩點:一是認為政府部門不存在大數據,具有權威性和高價值的政府數據不符合大數據“規模大、形態多、變化快、價值低”的特點;二是政府部門不需要大數據,産業界和應用行業是大數據的發起者和淘金者,大數據對政府工作沒有太大價值。這兩種觀點拘泥于形式化定義,並未深刻認識到大數據對建設現代服務型政府、智慧型政府以及服務社會民生的重大意義。
建設政府大數據、實現政務數據資源共用是助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一種技術路徑,它具有催生國家治理模式創新的效果,將給國家治理帶來路徑突破和機制創新。
運用大數據能夠提高政府決策和管理水準。現實中,一些領導幹部憑經驗説話、拍腦袋決策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種不符合規律的亂決策常常導致政策在實施過程中與實際情況和群眾需求脫節,無法取得預期效果。構建政府大數據庫,能夠幫助決策者全面了解、準確掌握所需資訊,研判發展趨勢,提高決策效率和決策品質,從而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現代化水準。同時,大數據具有催生思維變革、治理創新的效果,利用大數據能夠幫助政府用新的思路和手段解決交通、醫療、教育等公共問題。通過對海量數據的挖掘與分析還可以更好地提供資訊等公共服務,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因此,政府應正視大數據時代潮流,主動抓住大數據帶來的發展機遇。
樹立大數據思維,積極主動融入大數據時代。應深刻認識大數據的戰略資源地位,順應大數據發展潮流。轉變傳統的經驗思維和習慣思維,勇做大數據時代的弄潮兒,務實創新,率先垂范,帶頭開放數據、共用數據、開發數據,構建用數據説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機制,積極運用大數據進行形勢分析、問題研判、精細管理、服務創新。
加強頂層設計,制定大數據發展戰略。制定和實施政府大數據發展戰略規劃、行動計劃,明確政府大數據的發展目標、發展策略、發展佈局、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成立政府大數據管理機構,統籌數據管理工作,構建國家數據開放平臺,形成政府大數據資源。規範國家大數據標準化體系,明確政府部門開展政務數據資源共用工作的權、責、利,加快政府部門數據資源開放進程。研究政府數據開放的內容、機制、程式、途徑,逐步完善非涉密資訊開放機制。積極探索市場開發模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政府數據資源的深加工和再利用,把政府大數據轉化成社會財富。
推動政府數據資源共用立法,保障大數據安全。大數據的本質是基於網際網路的數據開放共用、互融互通。建設政府大數據,應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分層次有序地向企業和社會開放數據。推動政府數據資源共用立法,是保障數據安全的必要之舉。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各級政府部門公開政務數據資源的時間、範圍、方式等,確立“政務數據資源共用是常態,不共用是特例”的法律原則。在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前提下,規範推進政務數據資源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共用,增強政府透明度,滿足社會需要,推動大數據産業發展。 (翟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