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抄襲不能止于撤案約談

時間:2015-01-29 14:42   來源:長沙晚報

  2015年的山東兩會,提案品質被擺在重要位置。根據1月26日山東省政協副主席郭愛玲所作的《政協第十一屆山東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提案工作報告》,山東省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以來,對40件涉嫌抄襲的提案予以撤案並對提案者進行約談。(1月28日《中國青年報》)

  民間有句俗話,叫“天下文章一大抄”,現如今,文賊也確實很多。可是,如果政協委員也好這口,而且還是組團抄襲,那麼這種提案舞弊現象無疑會讓人大跌眼鏡。

  抄襲提案現象暴露出少數政協委員宗旨觀念錯位,沒有正確看待自己的身份和職責,缺乏對職責的敬畏感和忠誠感,缺乏參政議政的誠意,也暴露出在一些地方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的品質參差不齊。有些政協委員提案流於形式,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按理説,在前期走訪調研、了解情況、徵集民意、查閱資訊、收集材料、思考提煉的基礎上,撰寫提案、提交提案、監督有關部門對提案的辦理和回復,是政協委員參政議政、履行職責的一項主要工作,也是政協委員的義務。如果連提案都懶得寫,一抄了事,敷衍應付,弄虛作假,糊弄政協組織和公眾,那麼他們就是在毀政協的名聲。

  政協委員抄襲提案褻瀆了政協提案工作制度,性質非常惡劣,社會影響很壞,對此,當地政協必須依據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並且公示,不能止于撤案約談。唯有如此,才能對抄襲者起到懲戒作用,對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讓政協委員看清提案工作以及參政議政的責任底線。同時,各地各級政協機關都應以此為戒,舉一反三,不僅要卡住抄襲提案、虛假提案,還要積極封堵代筆提案、拼湊應付的提案等不合格提案。

  對付上述不合格提案的一項非常有效的措施,就是推進提案辦理、回復工作的公開透明。如果政協機關能夠把所有提案的內容以及有關部門的辦理情況、答覆意見等資訊通過網路等媒介曬出來,公眾就能進行全面的監督,能夠對政協委員和辦理部門形成有效的倒逼和督導,政協委員和辦理部門就有了足夠壓力,就必須認真準備、認真辦理、認真答覆、認真履職了。

  當然,人大機關也該從政協委員抄襲提案問題中汲取教訓,進一步完善代表議案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代表議案的品質和效果。(李英鋒)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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