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工作細節可用於日常反腐

時間:2014-12-10 15:11   來源:法制日報

  無論是中央巡視組還是北京巡視組的很多細節性安排,既可以納入巡視制度,也可以借鑒到其他領域

  中央與地方政府第三輪巡視工作正在進行。記者採訪了多位參與過巡視工作的相關負責人,據悉,意見箱的設置地點有講究,並不是隨便放置的,而是放置在人們容易注意到並方便前往的場合,而且,意見箱附近不能有攝像頭,“有也得拆了,沒有攝像頭就是要讓舉報人放心,不用擔心有人會通過監控設備找到他”(12月9日《北京青年報》)。

  為“打虎拍蠅”提供線索的巡視組,之前被外界認為很神秘,但隨著更多巡視工作細節的披露,巡視過程愈加公開透明,巡視組似乎也不再神秘了。比如,11月25日《中國紀檢監察報》發佈“中央第六巡視組進駐中石化見聞”,為公眾首次揭開了巡視組工作細節。再加上意見箱附近不能有攝像頭等更多細節的公開,加深了公眾對巡視組的了解。筆者以為,巡視組工作諸多細節安排,對於很多工作都有重要啟示意義。

  首先,巡視工作細節安排對於其他地方巡視組有啟示作用。巡視是一種不斷探索的監督方式。巡視組無論是對巡視方式的探索,還是在很多細節方面的探索,不僅是為以後巡視工作積累經驗,也會給其他地方巡視工作帶來很多啟示,比如,某些細節性安排其他地方巡視組可以借鑒,同時也能鼓勵其他地方巡視組在細節上探索。可以説,巡視能否成為有效監督方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細節安排,每個細節安排都會影響巡視效果。

  其次,巡視工作細節安排對於巡視之外的反腐工作也有啟示作用。比如,“意見箱附近不能有攝像頭”這一細節安排,對於舉報人保護制度就有所啟示。舉報人對於我國反腐敗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舉報人遭打擊報復的現象並不鮮見,原因之一就是現有制度在細節方面對舉報人保護力度還不夠。有關方面如果能從巡視組保護舉報人的細節安排中吸收經驗,完善舉報人保護制度,相信會打消很多人的顧慮,加入舉報人隊伍。

  其三,公開巡視工作細節安排具有示範意義。可能在一些人看來,公開巡視工作細節會讓某些巡視對象想對策,增加了巡視難度,影響了巡視效果。但筆者以為,凡是有利於巡視工作的細節都應該公開,這不僅會增加公眾的信任感,也能體現巡視組很有自信,工作細緻到位不怕個別巡視對象去想對策。另外,公開巡視細節對資訊公開工作也有借鑒價值,目前,很多政府工作細節安排是應該公開而沒有公開。

  再以意見箱為例,從政府部門、國企到民企,幾乎都設有意見箱,但很多意見箱卻淪為擺設,主要原因是,既不重視意見箱的作用,也沒有像巡視組一樣就意見箱的設置地點等細節進行詳細安排,這樣一來,群眾即使想反映意見,也有很多顧慮。所以,每一個小小的意見箱都可以發揮巨大作用,關鍵在於我們是否從細節方面去重視意見箱。

  筆者建議,無論是中央巡視組還是北京巡視組的很多細節性安排,既可以納入巡視制度,也可以借鑒到其他領域。凡是經過實踐檢驗有價值的細節安排,都可以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作為巡視工作規範操作的規則。同時,從司法機關到各級紀檢機關,都會涉及舉報人保護問題,而巡視組的意見箱附近不能有攝像頭這一做法,就可以借鑒到日常反腐敗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張海英)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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