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入類職業資格先“瘦身”後“健身”

時間:2014-09-02 08:52   來源:廣州日報

  據人社部負責人透露,對於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下一步清理計劃是,國務院行業部門、全國性的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原則上予以取消。確實需要保留的,經過批准後,納入國家統一的職業資格制度管理。(8月31日《新京報》)

  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應該是一個帕累托最優——于勞動者本人,它既是求職、任職、開業的“鑰匙”,又是自我提升、自我實現的“橋梁”;于用人單位,它是招聘、錄用勞動者的“尺規”;于國家,它是經濟競爭力的重要“引擎”,為國際社會所通行。我國亦于1995年1月7日頒布相關規定,標誌著職業資格制度在中國落地。

  職業資格制度的合理性毋庸置疑,其效率也應該獲得正面評價。可是,制度愈行愈遠,混亂度也呈現漸升之態勢。細究之,“各自為證”、“證出多門”是首患。“證”出多門包括:人社部、相關部委、各類行業協會、專業學術團體以及國外職業鑒定機構。各自為“證”表現:一在名目設置環節,體系散亂、版本眾多。以物流師資格為例,除了人社部進行資格鑒定,還有十幾個部門涉及這個行業,頒發“資格證書”十余種。二在培訓環節,收費太高、牟取暴利。三在考試環節,權威不足、考試太亂。當然,職業資格證制度的問題遠不止這些,譬如“證在人不在”的“挂證”就是一個常見的惡習。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在職業資格證書這條利潤豐厚的産業鏈上,良莠不齊、魚龍混雜、亂象叢生。有鋻於此,國務院辦公廳于2007年12月下發《關於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直指在制度執行過程中“考試太亂、證書太濫……高額收費等”,並進行了一場堪稱“史上時間最長、範圍最廣”的職業資格規範清理活動,直至2012年5月才告一段落。時隔兩年,舊事重提,意味著職業資格證制度規範任重而道遠。

  規範職業資格認證,先“瘦身”後“健身”,減法與加法一起做。“瘦身”,旨在進行存量改革,將現存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進行盤點,取消那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存在意義不大、交叉設置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人社部不妨將“存貨”向公眾曬一曬,去或留聽聽群眾意見。“健身”,則在進行增量改革,建立全國統一的職業資格證書認證體系,制定通用的技能、資格標準和嚴格的品質監控系統,確保證書的嚴肅性、公正性和權威性,封堵“證出多門”。

  增量改革應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增加法律供給。職業資格制度,實質是一種許可制度,是對公民個人權利的一種調節與約束,必須要以法律為依據。在這方面,“暫行”了近20年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暫行辦法》終究不是“辦法”,需要升格。二是適度收權,向上歸攏,避免放權導致“牙防組現象”。像一些國家的職業資格制度,政府與行業協會或學會分工合作,共同管理——政府承擔職業資格註冊、管理、考試的主體責任,而行業協會、學會負責專業管理,譬如考試大綱擬定等。

  職業資格制度不可舍,實際操作跑偏要較準,這就是此項改革的依歸。(練洪洋)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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