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城鄉一體化著眼,實現生産要素的雙向流動,才能吸引城市資本“上山下鄉”,倒逼鄉鎮完善預算管理
近日,媒體報道湖南一些債務沉重的鄉鎮,政府欠條竟成為地方“流通貨幣”,讓鄉鎮債務問題引來廣泛關注。
國家審計署報告顯示,全國有3465個鄉鎮政府債務率高於100%,這意味著這些地方拿出所有現有財力,也無法還清這些“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鄉鎮政府是我國行政單位的“神經末梢”,本應承擔基層治理的重任。但這筆相對巨大的債務,卻像一把高懸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使得一些鄉鎮幹部只能將第一位的工作異化為“找錢”,“以維持地方發展,並從中‘騰挪’化債”。
鄉鎮債臺高築,有現實原因,也有制度原因。現實中,很多債務是陳陳相因導致積重難返,而鄉鎮造血能力有限,一任一任領導或是擊鼓傳花,或是向上邊伸手要錢,更多的則是以債還債繼續借債發展。而鄉鎮一級又往往缺乏嚴格的預算制度,鄉鎮投資經常是一把手説了算。於是,程式的正當熬不過資金饑渴的焦慮,發展的自覺擰不過填債衝動的大腿,借債成為一些地方“沒有辦法的辦法”。
債務滾雪球,只會越滾越大。有人針對這兩個原因開出藥方:既要下猛藥,嚴控鄉鎮投資建設規模;也要重調理,將鄉鎮一級財政納入全口徑預算,擴大鄉鎮政府投資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這服藥方,既有內服,也有外敷,斷了亂投資的路,也管住亂花錢的手,的確不錯。可問題在於:已有的舊賬怎麼還?資金的“再生産”又如何實現?只有節流沒有開源,難免會還了舊債出新債。
要化解地方債沉疴,還得看看“債務生長邏輯”到底是怎樣的。鄉鎮的基礎設施不如中心城市,遑論産業和配套了。因此,資本也好、勞動力也好,生産要素都是單向流入中心城市。要吸引這些要素回流鄉鎮,比較可靠的思路是辦産業,讓鄉鎮和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城鎮化。辦産業就需要資金,但大多數鄉鎮資源有限,以土地資源和礦産資源為主。因此,不少鄉鎮政府便以土地或礦産作為抵押,實現“資金積累”。可一旦建設攤子鋪太大,資金跟不上,債滾債的“黑洞”也就出現了。
鄉鎮債務的問題既是治理的問題,更是發展的問題。發展的問題還是需要在發展中加以解決。堵不如疏,跳出債務看債務,問題的關鍵還在於怎麼趟出一條鄉鎮可持續發展之路。
事實上,城鄉二元結構在我國由來已久,大部分鄉鎮在生産要素的稟賦上,很難與城市抗衡。如果單純從鄉鎮出發,的確難以走出一條可持續之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這一思路正是從城鄉一體化著眼。實現城鄉生産要素的雙向流動,不僅能夠吸引城市資本要素“上山下鄉”,為鄉鎮産業注入新鮮血液,避免用土地換資金的“債務怪圈”繼續存在,更能在鄉鎮一級引入市場競爭,倒逼鄉鎮政府建立起完善的預算管理體制。
令人欣慰的是,已有不少地方探索用城鄉統籌化解鄉鎮債務難題,比如湖北夷陵、陜西高陵等。因為有産業支撐,稅收有保證,這些地方鄉鎮一級政府的債務水準都相對較低。而這或許才是鄉鎮債務問題的治本之策。(陳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