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昨晚宣佈,從下月1日起全國上調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門站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4元。
所謂門站氣價,通俗講就是國家天然氣輸送幹線管網將天然氣輸送至某個城市的“入城氣價”。所謂非居民天然氣主要指工業用氣和商業用氣,不包括城鄉居民生活用氣。也即,城鄉居民生活用氣的“入城價格”不在此次調價之列。所謂存量天然氣,不是指已開採的庫存天然氣,而是指2012年全社會所使用的天然氣總量(1200億立方),以此基數作為本次調價的實際範圍(不考慮2013年國內天然氣使用總量已達1800億立方),超過存量的部分其“入城氣價”則不納入調價範圍,以儘量減輕因調價面過大引發“百業漲價”的震蕩幅度。
城鄉居民生活氣價,目前同樣處於“價格倒挂”狀態。但對這部分虧損成本之消化,以及從鼓勵居民節約用氣的政策目標出發,從目前部分城市的試點做法看,主要通過試行階梯氣價的方式進行逐步消化。由於試點效果總體好于預期(八成以上居民家庭用氣負擔沒有增加或增加有限),國家發改委日前已作出居民階梯氣價在年底前推廣至全國的決定。
上調天然氣價格是推進能源價改的必然步驟。能源價改醞釀多年,因利益牽涉面過大一直議而難行,直到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才最終一錘定音。繼而,才有天然氣價改“三步走”方案出爐施行,並力求在2013年至2015年間分3年小幅上調到位。因此,本次上調屬於“三步走”之第二步,繼續遵循小步穩妥的調價原則穩妥推進。
天然氣調價乃至整個能源價改,難免會對生産生活帶來一定影響。但此領域價改若再議而不行,理順能源價格、實現能源市場化配置、利用能源價格杠桿倒逼産業結構調整升級等一系列關聯性改革皆難以有效推進。故而,能源價改實乃其他改革之前置條件,儘管陣痛難免,但必須當機立斷、忍痛而行。
為何首先拿天然氣價改為能源價改開道?首先有利於理順清潔能源價格關係。眼下,因使用價格過高,企業普遍儘量少用光電和風電。由於歷史所形成的天然氣價格過低(僅“兩桶油”2011年至2013年三年間即虧損2000億元),導致各類企業為消極實現減排指標,紛紛超量使用天然氣而規避耗資不菲的實質性節能技改,導致原本就十分短缺的天然氣過量使用,反過來又令光電、風電企業難以為繼。欲打破這一惡性迴圈,令各類清潔能源産業彼此均衡發展,適度分步驟上調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近年來,為治理本地區霧霾又減少治理投入,盡可能減少直接淘汰“三高”産能帶來的地方GDP減損,甚至為維持本地區經濟增長依然強勁之虛假繁榮,一些地方紛紛爭相開工“煤改氣”項目。如此這般,表面看,所在城市治霾效果很快得到顯現,但對於整個國家,卻大大放緩了淘汰“三高”産能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步伐,甚至再次錯失産業升級之歷史機緣。分步上調工商業用天然氣價格,可遏制地方為減排而減排之“投機取巧”,實質性加大經濟結構調整的力度。
天然氣價改可收穫之利,遠大於其伴生之弊。在實際操作中,一要防止地方政府對該享受補貼的企業補貼不到位,二要以階梯氣價避免居民用氣價格倒挂,防止燃氣企業偷偷搞搭車漲價,向民眾轉移“氣改”成本。國家發改委理當對各省氣改加強監督問責,防止此項改革“漏氣跑調”,各省發改委亦當強化對市、縣兩級氣改的監督問責,力求做到層層落實,守土盡責。魯寧(上海 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