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對衝轉型期道德陣痛

時間:2014-07-17 13:28   來源:人民日報

  重構社會道德標準,重塑道德約束力量,要以政府法治和幹部作風建設為引領,把權力關進制度和道德的雙重牢籠

  當前,社會上多個領域存在失德失信現象,引發了各個層面的公開討論和普遍焦慮。有些屬於公德的淪喪,比如毒奶粉、瘦肉精、地溝油等問題,以及范跑跑、小悅悅等事件;有些源於公權力的失范,比如時有發生的“蘿蔔招聘”、暴力拆遷等。除了公民素質修養、經濟發展程度、社會風氣熏陶等因素外,還有一個易被忽視的原因:中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的特殊歷史背景。

  從上世紀的改革開放開始,我國進入了革故鼎新的社會轉型時期。原有道德約束體系逐步消解,新的體系還在建構形成之中,社會公眾承受著因二者的衝突撕扯而帶來的種種不安,容易産生焦慮、功利、浮躁、極端的社會心態,導致不同程度的權力失控、規範失靈、道德失范、社會失序問題。

  其實,不論哪個歷史時期,也不論哪個國家地區,每逢重大社會轉型時期,都難以避免這種道德陣痛。它不是某一時期特有的社會現象,而是貫穿於人類社會改革發展史上的普遍現象。

  在奴隸制向封建制轉型的春秋戰國時期,孔子也曾感慨禮崩樂壞、世風日下,痛斥“三代之政”不存。在晚清王朝的近代轉型過程中,李鴻章預見到“中國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對人心、制度和道德的衝擊與破壞無法想像。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我國香港地區在從轉口貿易港向商業大都市的轉型中,經濟高速發展伴生著嚴重貪腐,官商勾結、中飽私囊、行賄受賄等現象比比皆是。局勢之嚴峻,最終促成了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轉變的大轉折時期,也産生了諸多嚴重的社會道德問題,引發了大規模工人運動和所謂“進步主義”運動,才有了相關法律和制度的出臺與完善。

  可見,轉型期的道德衝突,蘊含著重建契機。更何況,儘管有經濟轉軌對傳統價值的衝擊、社會轉型對道德評價的調整,但一些是非曲直的基本標準始終存乎人心。雖然有“小悅悅事件”的悲憤,也有“最美媽媽”的感動;雖然有令人不齒的“毒奶粉”製造者,但也涌現了“油條哥”等社會良知守護者……事實上,道德的天空中,依然群星閃耀。因此,對當前的道德危機,要客觀理性看待。不刻意誇大其危害程度,不無端怪罪于社會制度,更不要對社會改革的前景喪失信心。

  消除轉型時期道德陣痛,則要堅持道德建設的制度取向。十八大報告中提出,“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黨風政風影響社風民風,重構社會道德標準,重塑道德約束力量,要以政府法治和幹部作風建設為引領,把權力關進制度和道德的雙重牢籠。要面向全社會做好這項工作,特別是抓好領導幹部、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範等重點人群。

  文化是制度之母,要注重發揮文化在制度建設中的指引和滋養作用,在多元多變格局中確立主流道德標準和核心價值體系。最關鍵是,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日常化、具體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個人都能感知它、領悟它,內化為精神追求,外化為實際行動,做到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秦 強)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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