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醫護人員被打,打人者為省人大公務員”的新聞讓輿論大嘩。“護士先兆流産,醫生顱腦損傷”的鑒定,坐實了醫護人員無辜受害的角色,而打人者那句“如果我不是公職人員的身份,今天就把你打死”的狂言,幾乎是對大眾情緒的極大挑釁。
患者住院後死亡,家屬與醫護人員發生糾紛,兩醫護人員受傷——認真追究起來,現在能確定的事實就是以上這些。儘管事實還沒有弄清楚,但輿論對社會造成的實際影響卻已經有了:在“打人者為省人大公務員”的新聞出來後,跟帖多是嚴懲打人者的呼籲,以及對“官員群體”憤怒的氾濫;在家屬方發聲之後,跟帖開始關注誰在説謊的問題,類似“醫生也不是好東西”的評論出現。同為新聞網站的評論,在兩個報道下留言的人群,即使不重疊恐怕也會有很大的交叉性。
“媒治”(即通過媒體管理社會—編者注)社會中的一景,就是輿論能斷案、輿論能翻案。假如司法不及時發揮力量,它勢必會受到其他力量的牽制,而輿論牽制就是一種社會自發的,對政治、行政等牽制力量的反撥。它表達著一種樸素的正義訴求,與一個看不見的對手掰著腕子,力圖在這種角力中撥正公平正義的指針。遺憾的是,找準發力點達到平衡性的理想狀態很難實現,很多情況下,它讓司法跑偏的機會,並不少於它所反對的力量。一場糾紛中的當事雙方都懂得在媒體充分表達、搶佔先機,這其實也表明,“贏得了輿論也就贏得了官司”的想法已經“深入人心”。
在這場輿論戰中,無論是院方描述的公務員打人且大放厥詞的場景,還是家屬方描述的醫生拖延救治、糾紛後“詐傷”的情況,都有意無意地利用了公職人員和醫生的“刻板印象”,微妙地調動著人們對這兩個群體的負面情緒。不敢妄言這種描述是實話實説還是有意渲染,但無論動機如何,一旦這種調動成功、輿論氛圍形成氣候,就會變成對司法部門有壓力的“民意”,最終影響案件最後的定性。
患者是否因未及時搶救而死亡?這需要第三方醫療鑒定機構鑒定。同樣,以監控視頻、雙方證詞、旁證為基礎厘清當日糾紛,也是警方的責任。現在的情況是,既未見前者的及時介入仲裁,也未見後者通報案情進展,這些缺位恰恰提供了輿論斷案的舞臺。過往的經驗顯示,一旦輿論已經“定性”、塑造了糾紛雙方的角色,司法部門再想做出不同的結論就要付出相當的社會成本。一言以蔽之,不要把仲裁的權力交給輿論,一個簡單的事實是,帶著同情心的判斷往往容易被操弄,而樸素的正義感並不一定會帶來正義的結果。(劉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