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最高檢對外發佈消息稱,檢察機關已以涉嫌受賄犯罪對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加上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郝衛平、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3天之內共有4名國家能源局官員被立案偵查。據不完全資訊統計,今年已有16名來自煤炭、電力、石油等能源領域的官員落馬。(5月29日《京華時報》)
如今中央反腐之風勁吹,面對一個個陌生的名字,以及一例例觸目驚心的腐敗案件,有些圍觀者已經開始覺得“審醜疲勞”了。儘管如此,依然有媒體言之鑿鑿地預告“能源行業反腐敗可能還有大動作”。媒體之所以敢發出這種預告式新聞,除了有權威信源作後盾,更是基於能源系統已成腐敗高發區的判斷。
當腐敗不再局限于個案,情況就會變得相當複雜。或許有人認為,如果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不貪財心切,不在家中藏上億元現金,或許就不至於淪為階下囚。問題顯然沒那麼簡單,這應牽涉到系統性問題。
能源系統為何成為腐敗高發區?究其因在於,一些國有能源企業身份複雜,既承擔生産經營職能,又承擔部分政府職能;既承擔政策性負擔,又能享受行政性特權。從已被查處的案例來看,那些能源巨貪都握有項目審批權,正是這些失控的權力孽生了驚人的腐敗能量。
在這一輪的反腐行動中,中央嚴查能源系統腐敗窩案,不僅暴露出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個人問題,更暴露了能源項目審批環節中權力尋租、灰色利益鏈等深層問題。權力在手,再克制的人也容易衝動,各種腐敗自然也會如影隨形。能源反腐要取得長遠的成效,歸根結底還是要“將權力關進籠子”,用制度化監督實現權力制衡。
另一方面,“深山藏猛虎”不單是因為深山裏有養大猛虎的資源,還因為封閉的深山外人一般進不去。因此,對於能源系統出現的腐敗窩案,除了要開展更大範圍的“大掃除”,蒼蠅和老虎一起打,更應該促進資訊公開透明。比如,對於能源領域行政審批過程中的相關資訊,做到可查詢、可監督,以此堵住腐敗漏洞,讓潛在的問題官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能源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石,也是很多心術不正之人覬覦的“肥肉”,其間的腐敗亂象必須儘快肅清。要實現能源系統徹底的反腐目標,根本的還是要靠改革,實現能源政策和管理機制的徹底改變,讓屬於市場的資源回歸市場,讓屬於政府的義務回歸正常,徹底切斷“老虎”和“雞”的直接聯繫。(周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