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4月1日,全國已有京津滬和重慶、陜西、山東等7個省市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調整到1820元,為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地區。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是民生政策。對沒有競爭和談判能力的勞動者而言,這是收入制度的政策性托底,本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可是,這次7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遭到部分網民的拍磚。有的人稱這是“紙上標準”,是畫餅充饑,有名無實;有人擔心此舉推高勞動力市場價格,進而加大企業的負擔;有人擔心企業趁機提價,把負擔轉嫁給消費者。
民生政策為何會遭到拍磚呢?網民並非否認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政策善意,而是擔心監管不給力,標準不能落實。當下,社會收入差距大,是不爭的事實。造成這一現狀的原因主要有三:一者,社會規則不公平,這是潛在的且不可忽視的原因,但政府部門恰恰忽視了。如銀行貸款成本高、收費多,導致銀行連年成最賺錢的企業之一,與企業不賺錢或者賺錢少形成了巨大反差;二者,壟斷不破除,壟斷企業靠政策支援和市場壟斷,成了最賺錢的企業,與民企舉步維艱形成鮮明對照;三者,財政收入連年“多收三五斗”,與企業稅負重、企業不景氣、民眾口袋鼓不起來形成尷尬比照。
在此背景下,企業沒有能力為員工漲工資,政府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並不能落實,正成為一個尷尬的現實。有的企業硬頂,有的企業軟扛,有的在不堪重負下倒閉破産。員工寧願失業,還是寧願少拿些工資呢?答案不言而喻。員工與企業抱團求生存,政府部門又能如何?
政府部門對待民眾的權利而言,第一要訣是“不舉報不處理”,第二要訣是“看菜下飯”,被投訴的對象沒有人撐腰,就依法處理,否則,找一大堆理由推卸責任,推諉、搪塞、踢皮球等衙門作風就滋生和流行起來,企業也就順水推舟,將最低工資標準視若無物。
某種意義上,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政策,政府要替企業減負。首當其衝是減稅。當下企業稅負重,政府不為企業減輕稅負,飽受輿論詬病。有經濟學家曾公開炮轟中國企業稅負高達42%。不解決這個問題,不僅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不能落地,實現由“國富”向“民富”的轉變,也將是紙上談兵。企業小鍋裏沒有足夠的米飯,怎麼盛給員工?又如何進一步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王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