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1月至今,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裏,全國範圍內,媒體曝光的自來水異味事件已達10起。其中有6起,相關部門對水質的取樣送檢後得出異味自來水檢測合格或達標的結論。(3月19日《法治週末》)
自來水有異味卻檢測合格或達標,這水還能喝嗎?從常理來看,“出現異味”與“達標”理應是一對矛盾體,如今居然和諧相處,不能不令人吃驚與懷疑:懷疑檢測技術的嚴謹性,懷疑檢測標準的科學性,甚至懷疑有關部門結論的可信度。對此,來自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的專家也提出了同樣的疑問。專家的疑問,似乎也在暗示我們:異味自來水竟檢測合格是值得追問的。眾所週知,從2012年7月1日起,中國強制執行最新飲用水標準,新標準與國際接軌,指標達到106項,與世界上最嚴的水質標準——歐盟水質標準基本持平。只是這一標準因缺乏必要的懲戒措施,並沒有讓一些自來水廠和檢測部門形成足夠的自覺與自律。如今,有異味的自來水檢測合格,到底是按著這個新標準檢測的?還是按著舊標準檢測的?僅從新聞報道來看,我們不得而知。
異味自來水檢測結果被綁架了?難道是為了某種安全大局,檢測結果不得不“自説自話”?網友的疑慮也並非沒有道理,因為類似教訓近在眼前。2013年,杭州市自來水曾四度出現異味並引發超市搶水潮。事發後,杭州市水務集團副總經理張利華曾在新聞發佈會信誓旦旦地表示,杭州水質是安全的,但同時建議年幼體弱及老人飲用瓶裝水或桶裝水,當地的環保部門也宣稱次次檢測合格。直到今年1月16日,浙江省環保廳才透露,引起異味的主要物質是鄰叔丁基苯酚。鄰叔丁基苯酚是一種低毒性的有機化合物,若在高濃度情況下大量使用,會對人體造成危害。這則案例令人啼笑皆非。
異味自來水即使貼有“合格”的標簽,也難以令人心安。人類對未知世界的探索,永遠是一個無窮無盡的過程,並且有認知局限性。以“殺人于無形”的霧霾為例,過去常常被人們忽略,隨著科學的發展與人類認識能力的進步,如今已被認定為污染物,納入大氣污染治理的範圍。同理,被送檢得出達標結論的異味自來水,誰敢保證以後不被證明是有害的。
陽光才是異味自來水的最佳 “清潔劑”。倘若要消除公眾心目中對異味自來水品質的質疑,僅有自來水公司的自我鑒定是不夠的,還需要由政府各部門及社會各界代表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第三方調查組)的鑒定。此外,還應從整個生態環境的層面,從大氣環境、土壤環境的變化等,尋找異味産生的源頭,並探求解決之道,才能真正消除公眾心中的“異味”疑團。(屈金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