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3月15日正式實施,這是該法自1993年頒布後,20年來迎來的首次修訂。“新消法”與時俱進地明確了網路購物“無理由退貨制度”,完善了“三包”規定,終結“霸王條款”,並加重對違法經營的懲罰。(3月16日《國際商報》)
網購“後悔權”、舉證責任倒置、買一賠三、設最低賠償金額……20年來首次修改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可謂“幹貨”眾多。“新消法”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力度越來越大,加大力度地懲戒違法違規商家,其政策導向的,是更高品質的商品和更優質的服務。而這些,都需要建立在經濟高度繁榮、市場高度發達的基礎上,須知,物物交換的原始時期難言産品品質和消費的心理體驗,更談不上“精神損害賠償”。因此,“新消法”的修訂,恰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體現。
站在消費者和市場監管者的角度上,“新消法”作出的調整,恰恰是對之前市場中的弊端做出的矯正。比如,摸不著的網購産品如果沒法退貨,或者消費者退貨時總被商家以各種理由推諉,將助長網上商家的虛假宣傳和欺詐心理;買到存在品質問題的低價商品,只是進行小額補償,則很容易助長商家的僥倖心理。相對於普通的個體消費者,大規模出售産品和服務的商家相對強勢,這就需要“新消法”在多個層面上限定商家的權力,助力消費者維權。
應該説,“新消法”是將消費市場導向公正,而非對商家吹毛求疵。明乎此,商家面對“新消法”,除了要更加明確自身權責,還應該以更大的決心完善自身的産品和服務。當前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經發展到一定程度,但在一些産品和服務領域,依然存在著標桿、領頭羊的缺失,這些領域,對於有銳意進取志向的商家來説,正是一個良機。“新消法”的出臺,正好加速這些商家進取的腳步。“新消法”背後,是更成熟的市場對好商品和優質服務的推崇,而這恰是國內企業提升品質和服務,大步發展的契機。
由經濟發展、國力提升帶來的市場經濟發展令人欣喜,這個過程中,以政策法規為手段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規範商家的行為,提升消費市場的公平度是必然之舉。人們有理由期待,“新消法”將讓消費市場更加公平、完善、健全。(郭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