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浙江省臺州市溫嶺大東鞋業的一場大火奪走了16條生命。地方政府展開整治行動。排除春節休假時間,差不多一個月不到的工作日,被關停的鞋企4559家,關停出租私房3805家,拆除違法違章及消防安全隱患的建築26.26萬平方米。2月17日,數千中小鞋企業主圍在溫嶺市橫峰街道政府門口,抗議政府在火災後強制關停鞋廠。(2月20日《21世紀經濟報道》)
與福建晉江、廣東東莞一樣,臺州溫嶺也是中國鞋業生産基地之一。以受災點溫嶺城北街道為例,鞋業數年來受到上級政府或者行業組織肯定,被授予“浙江省鞋業工業專業區”、“中國鞋類出口基地”、“中國鞋業名城”、“中國鞋類(運動鞋)出口基地”等等稱號。然而,傷亡慘重的火災事故發生後,幾乎所有鞋企都被切斷了電源,鞋企整治風暴隨即開始,核心關鍵詞就是“強制關停”。
確實,這數千家鞋企都是規模很小的作坊式企業,存在不小的安全隱患。事實上,類似現象在以細分産業集群為特色的整個江浙地區非常普遍。不僅每個縣市都有自己的産業特色,比如義烏的小商品、海寧的皮革等等,很多鄉鎮也都有自己的産業集群,但大多不是什麼大企業。改革開放以來,江浙經濟的快速發展,很大程度上正得益於這種“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細分産業集群所帶來的規模經濟效應。那麼時至今日,這種相對比較低端、幾乎沒有進入門檻的自發性産業集群,是否仍舊適合當下的現實?一場大火所帶來的究竟是倒逼産業轉型升級的深刻警醒,還是為保住烏紗帽而不惜一切的雷厲風行?更真實的現狀,也許是兩者兼而有之。
現在的問題是,應該採取怎樣的手段,才能在亡羊補牢和因噎廢食之間掌握好一個必要的度。強制關停很像是將經營者利益和官員利益完全置於對立的狀態,其蠻橫粗暴的做法,有卸磨殺驢、過河拆橋的嫌疑。這些被關停的企業,據官方人士稱,分別存在消防設施不合格、無證經營、營業場所建築違章等問題。因此,強制關停的做法似乎合法合理。但這些企業又不是存在一天兩天,火災之前為什麼從未嚴格執法呢?就算有這樣那樣的問題,為什麼不給它們整改的機會,而必須一律關停?
“降門檻”、“簡手續”是企業註冊登記改革的主旋律,在這樣的背景下,溫嶺強制關停數千家鞋企的做法,顯然值得商榷,如此大規模關停不是什麼“倒逼轉型”,而是權力對企業的直接驅逐。鞋企經營如果有問題那就解決問題,並且給予一定整改期限,這或許要比一刀切的“迅速死亡法”,更少強權色彩,更符合市場原則。(舒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