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與公路經營方達成協定,將花費約27億元回購梅觀高速公路並取消收費,這是全國首條在運營期內因政府回購而取消收費的高速公路。梅觀高速公路于1995年建成通車,原定收費期限至2027年(1月28日《南方都市報》)。
一直以來,高速公路免費對於國人幾乎是奢望,連取消二級以下公路收費都步履蹣跚,有的地方甚至打算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限。而深圳市此舉表明,高速公路是可以免費的,是可以提前結束收費“還路於民”的。
應當承認,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當政府財力有限時,“貸款修路”、“招商修路”模式為中國公路建設和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然而彼一時此一時,現在,公路收費的弊端日益顯現,它在很大程度上阻塞著物流、抬高了物價、阻礙了經濟發展、侵蝕著百姓利益。
深圳市政府花費鉅資回購一條高速公路,這是需要下很大決心的,體現了政府的責任擔當,此舉與一些地方將公路當“提款機”形成了鮮明對照。實際上,將公路當成“提款機”是目光短淺算小賬,回購高速公路則是著眼長遠算大賬。梅觀高速公路免費後,不僅讓廣大車主享受了實惠,而且有利於降低物流成本、助推當地經濟發展,僅高速沿線土地增值就將超過300億元,不管是社會效益還是政府收益,所得都遠遠大於所失。在這個意義上,回購高速公路何嘗不是明智之舉。
在看到政府回購高速公路諸多啟示意義的同時,也要看到其警示價值。一條全長19.2公里的高速公路,深圳市政府花費約27億元進行回購,這個代價是高昂的。當初地方政府出於“要想富,先修路”的考慮,在財政緊張的情況下,給了公路投資方過於優厚的承諾,梅觀高速公路長達32年的收費期限就是例證。這些承諾(合同)至今有效,政府要從投資方手裏回購公路,談何容易,不得不付出巨大代價。實際上,2011年深圳市政府還回購了梧桐山隧道並取消收費,該隧道當初總投資為3億元,但當深圳市政府回購時,出價9億元仍然談不下來,前後歷經了十幾年的艱難博弈。
這是教訓,也是警示。但很遺憾,警示並未引起重視,“招商修路”依然在各地如火如荼,問題越積越嚴重。公路回歸公益是必然的大趨勢,未來各地政府回購公路將漸趨普遍,現在通過“招商修路”固然可以省下一些財政支出,但將來回購這些經營性公路時,所要付出的代價會更大。
鋻於回收梧桐山隧道的艱難和巨大代價,深圳市政府痛定思痛,宣佈今後道路建設以政府投入為主,不再採用“招商修路”模式。逐步解決舊問題,不再製造新問題,這才是理性的選擇。(注:梅觀高速公路原定收費期限是1995年至2027年,長達32年,此舉並不算違規,因為1995年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尚未出臺,還沒有“經營性公路收費年限最長為25年”的規定) (浙江 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