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遊入法更需入心

時間:2014-01-20 14:29   來源:新華網

  春節期間,探親訪友之餘,出外旅遊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春節旅遊高峰將至,文明旅遊自入法三個月後,又一次放大到人們的視線中。眾多接受採訪的專家認為,文明旅遊入法,對遊客的旅遊行為起到了較好的引導作用,但入法後還需要各地有關部門、景區及旅行社等共同努力,文明旅遊才能真正進入廣大遊客的心。

  “春節裏的文明旅遊是讓步于回家過年的人”

  隨著春節的腳步臨近,許多人已經開始盤算春節的出遊計劃。江西、安徽等地一些旅行社負責人表示,今年春節各線路價格較平時上漲三成以上。但大幅上漲的價格並沒有消減人們旅遊的熱情,前往各大旅行社諮詢和報團的人數仍居高不下。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駐華代表處項目專家彼得奧登曾表示,中國有著世界上最大規模的國內旅遊市場。而據國家旅遊局最新統計顯示,2013年,國內旅遊人次32.62億人次,中國公民出境總人次9819萬人次。

  與此同時,春節期間,還有數十億人次奔波在返鄉團圓的路上。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周孝正説,文明旅遊不是抽象空洞的口號。“比如春節裏的文明旅遊。春節對中國人而言是最重要的節日,忙碌了一年,人們最想同家人團聚。這時候的文明旅遊就是先讓步于回家過年的人,不堵住他們的返鄉路。”

  江西光大國際旅行社總經理姜江説,近年來,許多人更加青睞自駕遊、自由行等旅行方式。春節期間,尤其是返鄉高峰時段,公路、鐵路、航空等幾乎是滿負荷運轉。“建議春節出外旅遊的人們錯峰出行,不僅能有更好的旅遊體驗,也不會無意中阻礙他人回家團圓。”姜江説。

  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宏光説,春節期間,在出遊的過程中不僅需要遵守法律規則,還需要受到社會公德的約束,比如説,尊重各地的風土民情等。

  不文明現象取證難 文明旅遊仍存管理盲區

  如今,無論是在美國紐約第五大道或德國柏林勃蘭登堡門前,還是在法國巴黎盧浮宮或澳大利亞雪梨歌劇院,都能見到中國遊客的身影。隨著人們的旅遊消費熱情越來越高漲,旅遊中的不文明現象也日益凸顯。

  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旅遊法明確規定,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同時,國家相關部門將《國內旅遊文明公約》和《促進旅遊文明指南》兩個文件的有關內容納入了合同條款。

  安徽徽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治龍説,從目前來看,文明旅遊僅靠遊客自覺不能令人滿意,而通過一些法律、行政的手段,有助於推動遊客的文明旅遊程度更快提高。

  “文明旅遊入法在實踐中會遭遇認定、執行以及規制的一系列問題。”郭治龍認為,對於不文明現象的取證、舉證都存在難點,而且出境遊不文明行為發生在境外,實際認定就更加困難了。

  “大多數不文明行為屬於道德素質範疇,而不屬於法律管制的範圍。用法律來約束道德層面的問題很難,關鍵還需要遊客內在的改變。”周孝正説。

  多方協作助力遊客養成良好旅遊習慣

  眾多接受採訪的專家認為,法律規定為文明旅遊提供了一個規範和方向,但完全依靠法律約束文明旅遊行為鞭長莫及。關鍵還需政府部門、景區、旅行社等多方協作,落實法律出臺後“最後一公里”的措施配套,引導廣大遊客養成良好的旅遊習慣。

  安徽大學商學院旅遊管理系副主任李經龍説,以往景區內對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多是以罰代管為主。而對遊客的教育是需要長線灌輸的,只有養成良好的旅遊習慣才能實現文明旅遊。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遊管理學院院長厲新建説,不可否認,很多不文明行為的發生,是因景區客觀環境和配套設施不完備導致的。各旅遊景區應完善服務設施,方便人們旅遊出行;通過發放文明旅遊宣傳手冊、播放文明旅遊宣傳短片等方式,側重對旅客的教育;適當加強景區人力監管和視頻監控,加大監管力度。

  姜江建議,在促進遊客文明旅遊方面,旅行社和導遊應成為重要“抓手”,要完善旅遊團行前教育、告知制度,制定文明出遊手冊和教育規範,強化導遊、領隊在旅遊過程中對遊客文明行為的提醒責任。“關於目的地的風土人情、基本法律和禮儀規範等內容,旅行社和導遊有義務提前告知。此外,建議將文明旅遊指南等作為合同附件或宣傳資料,更好地引導遊客。”

  周孝正認為,文明旅遊是文明出行的一部分,倡導文明旅遊還需加強文明教育。“遊客不文明行為的改善,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但必須認識到,這種不文明行為的改善要從現在抓起,從每個人抓起。從遵守每一次交通規則,從撿起身邊的塑膠袋做起,精神文明的提升才能成為可能。”(記者程迪、周暢)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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