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微博稱,河南信陽市一所幼兒園收到蓋有政府部門公章的介紹信,信中讓幼兒園對倪某的孩子“給予適當照顧”。據了解,該幼兒園是信陽市政府機關幼兒園,倪某是市財政局工作人員,去年7月他帶孩子去報名,被幼兒園拒收,於是他就開了這封介紹信,當他再去報名時,幼兒園稱孩子符合入園條件。對於網友們的質疑,該幼兒園一名老師回應稱,他們主要是面向信陽市直機關單位招生,讓單位開介紹信是為了證明孩子的身份。(1月16日《河南商報》)
公章代表著公權力,為自家孩子上幼兒園開具蓋有公章的介紹信,難免有公權私用、以權謀私之嫌,網友們的質疑正在於此。但搞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後,你會發現這個介紹信確有必要開,甚至是按規矩辦事。所以,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介紹信,而在於機關幼兒園對招生對象的限定。
從性質上講,機關幼兒園也是公辦幼兒園,因為它是政府財政出資興辦的,正是源源不斷的財政補貼,保證了機關幼兒園的高品質和低收費。而且,機關幼兒園一般還被列為事業單位,享受著各種政策優惠,可以招到最好的老師。然而,大多數機關幼兒園只面向機關人員子女招生,即使對外招生,名額也極為有限,能擠進去的孩子,其父母非富即貴。總而言之,上機關幼兒園得靠“拼爹”。
毋庸諱言,這是一種顯而易見的不公平。政府財政收入來自每個納稅人,應為民眾公平分享,政府憑什麼拿公共財政專為公務員子女提供優質學前教育?普通百姓的孩子面臨“入園難”問題,政府總説無力解決,憑什麼公務員子女就能安安穩穩獲得幼兒園優質學位?在某種意義上,機關幼兒園是公務員的特權福利,甚至是特權標誌,人為製造了一種“制度性拼爹”。尤其在人們越來越重視孩子的學前教育,“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成為一種社會焦慮的大背景下,機關幼兒園的不公平性更加凸顯,也更加扎眼。
眾所週知,在計劃經濟年代,包括政府機關在內,各單位大多自辦幼兒園。實行市場經濟後,隨著學前教育社會化改革的推進,其他單位的幼兒園逐漸被取消,而機關幼兒園卻被保留下來,這可以視作改革留下的一個“尾巴”,或者解讀為改革因受到利益阻撓而不徹底。在公平觀念越來越深入人心,在破除公務員特權福利成為改革潮流的今天,機關幼兒園應該逐步退出歷史舞臺了,這是符合潮流的大勢所趨。事實上,有的地方正在這樣做,比如,根據廣州市2012年制定的《深化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相關配套文件,該市將在2016年之前取消機關幼兒園,將機關幼兒園全部歸口教育部門管理,面向社會招生。這就是説,取消並不是關停,而是將機關幼兒園轉變為真正的公辦幼兒園。(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