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央視報道的“首師大高等美術教育研究中心職業培訓班學生事件”,首師大召開新聞發佈會,就報道提出的幾大疑點給予回應,並表示,此事為仲介公司招生虛假宣傳,將起訴該仲介公司。首師大表示,對於公司的所作所為,首師大美術學院不知情,首師大也不知情。(12月30日《新京報》)
一句輕飄飄的“不知情”顯然無法推卸責任。70名學生讀到大三才被告知本科變成了專科,人數多、時間跨度長,如果首師大各方真的均“不知情”,那麼請問:平時是如何管理學校的?對於涉及學校管理的各項事務,是不是都這麼一塌糊塗呢?
高校招生是一項嚴肅的工作,首師大卻與一個“不知情”的仲介公司合作,這也太兒戲了。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監察工作的暫行規定》,高等學校應成立由主管紀檢監察工作的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本校的招生監察工作。對招生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督,重點檢查考風考紀、評卷登分、錄取新生等環節的情況,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顯然,首師大在這批學生的招生工作中,存在漏洞,出現了失職行為。
此外,由學校出面,向學生們提出賠償條件的解決辦法,也很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意思。從好的方面考慮,學校是為了盡可能彌補學生的損失;從壞的方面想,如果首師大完全“不知情”,為什麼要替仲介公司“揹黑鍋”呢?首師大方面的做法,多少有些“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意思。
近些年來,利用合作辦學名義,行詐騙之事的並不少。從事後調查結果看,高校內部人員與社會機構相互勾結、共同牟利,是導致類似事件能夠發生的主要因素。對於此次事件,希望首師大方面先不要急於撇清責任,在處理好學生安置工作的同時,查清問題真相。必要時,教育監察部門也應進入,維護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制度的權威性、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