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執法異化為“執罰”,以罰養人,超員進人,以超載養超員,必然出現越治越超的惡性迴圈
前不久,河南永城女車主劉某因遭遇超載罰款而服毒,後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日前,永城7名行政執法人員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6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受到處分。無獨有偶,近日,天津寧河縣的6名工作人員也因亂罰款受到問責處理。
問題面前,相關部門不回避、不護短,迅速整治,值得肯定。不少車主反映,近幾天沒有再遇到亂查車、亂罰款,執法標準透明瞭,心裏踏實了。但同時,他們也不無期待乃至擔憂,“希望這種情形持續下去,不要一陣風之後又恢復原樣”。想必這一心聲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鳴。
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公路“三亂”的存在不是一天兩天了,治理整頓也進行了多輪。在一些地方,猶如割韭菜一般,一茬割掉復長出一茬,那些看得見的罰款之手,還沒縮回多久,風聲一過又悄悄伸出來,甚至變本加厲。屈指算來,自國務院1994年發佈《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到現在,已近20年,為何公路“三亂”未被蕩滌,甚至越治越亂?為何群眾意見極大的問題,始終解決不了?
治頑疾,先得把準脈。公路“三亂”猖獗之處,往往畸形利益盛行,執法異化為“執罰”,一些執法部門把車主當成唐僧肉,把公路視為提款機。儘管《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地方財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執法部門返還罰款,但在現實中,“返還”儼然成了潛規則,一些地方的交通罰款兜兜轉轉,大多進了部門小金庫。在河南永城,這種罰款經濟大行其道,體現在“治超為了罰款,罰款為了養人”。在事發地,人數超員高達80%甚至90%。養人得花錢,錢從哪來?罰款。以罰養人,超員進人,以超載養超員,必然出現越治越超的惡性迴圈。
“九龍治水”的管理體制,也是背後原因之一。此次調查發現,向司機伸手亂要錢的部門不止一個。在天津寧河,貨車除了遭到運管、路政等部門的罰款,城管也擠進來分一杯羹。當罰款淪為部門私利,當管理主體龐雜紛亂,司機們的負擔必然越來越重,公路罰款亂象必然愈演愈烈。
從這個意義上説,女車主服下的毒,何嘗不是非法利益、管理弊端釋放出來的毒素?走出治理公路“三亂”的“割韭困局”,治本之策還在於斬斷利益鏈條、理順管理機制,全面排除思想上、作風上、管理上的病毒,讓罰款經濟失去生長的土壤。重拳整治固然有必要,但“三亂”能否真正終結,司機們的憂慮能否畫上句號,最終還取決於完善長效機制、重塑公路治理生態。(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