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庭長“開房”不一定是私事

時間:2013-12-11 14:42   來源:新京報

  法官和律師角色特殊,雙方發生“不正當關係”,很容易引發人們猜疑,比如是否存在權色交易?當下最需要搞清楚的,是這位法官到底有多少“不正當”的行為。

  近日,有網帖和視頻舉報,稱湖北法院院長嫖娼。對此,湖北省高院先是12月9日淩晨發佈聲明,稱該院院長和副院長中“查無此人”。12月9日晚,湖北省紀委連同省高院再次回應,確定男主角為省高院刑三庭庭長張軍。張軍與一名外單位女子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現已提請免去其庭長職務,停止工作。

  雖然事情真相並不是坊間所流傳的“院長嫖娼”,但在上海法官嫖娼事件之後,又一起法官私生活不檢點事件曝光,給外界的震撼依舊很大。儘管湖北高院有工作人員強調,這只是“他個人的事”,但這樣的説法,恐怕很難讓人信服。

  有媒體報道,當事女子被曝是當地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而這家律所確有一位同名律師,該律師手機也恰巧一直處於關機狀態。如果女子果真是律師,對於該事件的定性,恐怕就多了一些變化。法官和律師角色特殊,雙方發生“不正當關係”,很容易引發人們猜疑,比如是否存在權色交易?

  這需要相關部門以嚴謹的調查來回應質疑。女律師是否有案子曾經或正在張軍所在的刑三庭進行審理?或者張軍有無為了她向別的法官打招呼,過問相關律所的案件?在如何回應質疑這一點上,湖北高院可説是已有前車之鑒。面對網路最初指名道姓、影像資料齊全的曝光,院長和副院長中“查無此人”的回應,雖然看似“正確”,但還是遭到輿論很多詬病。按理説核實同單位有此名字的人員並不複雜,為何總要被網帖推著走?希望這樣的“錯誤”不要再犯。

  退一步説,即便法官和律師只是私人之間的“不正當關係”,也仍需加以重視。從上海法官嫖娼門到該事件,儘管只是法官群體中的少數現象,但正如一個錯案將摧毀上萬件公正判決所建立起來的司法信仰,一個害群之馬也將粉碎千萬個正直法官營造出來的公正形象。

  公務人員本身就是公眾人物,民眾將對其投以更多目光和監督。而在某種意義上,法官更是如此。人們把司法視為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司法權,“執正義之天平,揮法律之利劍”,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私生活本該慎之又慎。我國有《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明確要求法官“在本職工作和業外活動中嚴格要求自己,維護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依據公務員法和法官法,即便該庭長只是和女子有“不正當關係”,也已經構成了應當受到行政處分的行為,而不只是“免去庭長職務”。當然,具體怎麼處分這名法官,還要據後續的調查而定。當下最需要搞清楚的,是這位法官到底有多少“不正當”的行為。(社論)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