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掂量“莫以百姓可欺”的分量

時間:2013-11-28 10:50   來源:新京報

  “莫以百姓可欺”,就是為政者應以公民為本,敬畏民意,而不能悖逆民心。而“自己也是百姓”,則是告誡官員要秉持公民心態,而不能角色錯位,動輒淩駕於民眾之上。

  11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菏澤召開座談會,在會上,他給市、縣委書記們念了一副對聯:“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飯,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寥寥數語,擲地有聲,習近平援引後,也激起輿論共振。若溯源探本,這副對聯,是出自清代內鄉知縣高以勇之手,意在自警。數百年來,廣為傳頌。而今,習近平援引該對聯,以古鑒今,細究起來,意味深長。

  “莫以百姓可欺”,尤堪尋味。此處的欺,既可指欺騙,也可指欺負。究其題中之義,就是告誡官員須恪守本分、履薄臨深、不可逾矩。它內蘊的施政理念,切換成現代政治語言,就是為政者應具備起碼的價值認知——以民為本,敬畏民意,而不能悖逆民心。

  毋庸置疑,“莫以百姓可欺”揭示的官民關係、施政倫理,跟“公民本位”的現代政治觀紋路相通。而“自己也是百姓”,則是厘清官員的角色屬性:官員要秉持公民心態,而不能角色錯位,動輒淩駕於民眾之上。

  應看到,“莫以百姓可欺”,不乏現實針對性。揆諸現實,不少“欺民”之舉,正製造著官民間的斷裂,衍生出對立情緒。而在轉型期語境下,“欺民”也成了矛盾多發的重要肇因,成了構築官民互信生態的掣肘因素。

  在眼下,欺騙百姓,儼然已成某些官員信奉的“馭民術”。比如説,在一些地方,發生了安全事故後,涉事官員不是正視過失、回應質疑,而是回避責任,甚至將喪事辦成喜事。這架空了百姓知情權,也企圖蒙蔽民意。

  欺騙百姓,説到底是對民智的低估。遺憾的是,在網路時代,有些官員仍執迷于玩“戲弄民意”的把戲。部分官員臺上高調倡廉,臺下暗地收錢;口口聲聲要節儉,可私下卻興奢靡之風……到頭來,它割斷官民信任鏈條,也造成公信力流失。

  而欺負百姓的亂象,亦是叢生。在當下,在徵地強拆、環境治理、行政執法等領域,群體性事件頻發,很大程度上,就跟一些官員藐視法治、欺負民眾有關。他們在公共治理中,不是與民眾對等溝通、良性互動,而是搞一言堂、“言塞湖”,抱持著強勢姿態,結果事件越鬧越大。

  欺負百姓,是對“權為民用”常識的背離,也造成官尊民卑的畸形政治序列。當一些官員的既得利益者身份,總以侵蝕權利空間為獲取的代價,它勢必會引起民怨,成為矛盾引線。

  可悲的是,有些官員習慣性地“自居”民眾之上,有些時候欺騙、欺負百姓已經成了集體無意識。“莫以百姓可欺”有多少分量,對當下的政風而言究竟有多重,為政者確實需要好好掂量。而不忘權力來源,關鍵在於官員要清醒意識到“自己也是百姓”,首先是公民,然後才是官員,在有限任期內只是權力的代行者,而不是權力的所有者。明乎此,才能在權力謙抑中,保障公民權益,接受民眾監督。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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