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該不該扶?

時間:2013-11-25 11:04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前不久,四川達州警方經過調查走訪目擊證人證明,聲稱被三個小孩推倒的老太婆蔣某某係自己摔倒。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已對蔣某某給予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但因其已滿70周歲,依法決定不予執行。對於警方的處理,蔣婆婆不服,堅稱是被小孩撞倒的。為了自證清白,她甚至以“全家死絕”來賭咒。(11月24日《成都商報》)

  一評

  在圍觀中思考如何攙扶正義

  從彭宇案開始,老人摔倒該不該扶,不僅成為人們廣泛關注的話題,也成為引發人們對當今社會道德、良知是不是滑坡的憂慮與思考。事實上,一個普通的民事糾紛上升為法律訴訟,進而受到輿論的廣泛關注,本身自有其中的道理。

  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見到老人摔倒的概率是很少的,但們經常會面臨同樣的困惑:該不該幫助陷入困境中的人,自己是否會陷入更大的麻煩,甚至於是官司之中?可問題是,當我們普遍採取習慣性的回避與冷漠時,我們的社會不僅面臨巨大的道德風險,我們每個人也會因此受害,因為今天的旁觀者或許就是明天的當事人。

  在現代社會,人們行為的基本底線無疑是法律,它以懲戒界定了人們在紛繁複雜的現實生活中的行為邊界。因此,好的法律加上嚴格的執法,能保證一個社會的基本秩序,能強制建立一個公民的基本行為規範。

  正因如此,當一個人行善時,如果有完善的法律體系作支撐,行善者不僅會得到社會的讚賞與肯定,得到精神上的慰藉與滿足,也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少些後顧之憂。與之對應的,對那些“訛人”者的惡行如果及時被查處、打擊,自然也是一種震懾,會讓那些人思考自己行為的後果和將付出的代價。

  達州老人摔倒案,雖然當事人各執一詞,但實際上並不複雜,警方也通過實地調查,掌握了確鑿證據並作出判決。即使當事的老人賭咒,提出復議,試圖翻案,使事情顯得複雜,但相信只要通過法律程式,還原事實與真相,這個案件自會得到公正的解決。

  也許現實生活中,會有許多類似的事件真相一時難以查清與還原,也很難立即通過法律做一個公正的了斷。但無論如何,真相只有一個,我們要相信,如果我們法律體系足夠完善,當審判越來越接近真相的時候,判決也就越有可能接近正義。從這個意義上説,我們只能依靠法律,相信法律。

  英國哲學家培根曾經説過:“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尤烈,因為犯罪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審判則敗壞了水的源頭。”人們關注達州老人摔倒案的判決,並不僅僅是局限於此案本身,人們可能關注的是此類判決對於現實生活中同樣事件的警示作用。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説,此類案件的調查與判決,其圍觀行為對增強人們的法律意識自有其積極意義。當越來越多的人從法律層面去思考自己在面對摔倒老人該如何取捨與行為時,法律對於正義的“攙扶”與維護作用也無形得到彰顯。

  一個案件成為一個公共話題,本身就是一種很好的普法形式,會推動人們對於法律邊界的認知。也許與飛速發展的現實相比,法律還有許多模糊地帶,還有不盡完善的地方,但這些問題會倒逼人們採取行動來防範、彌補存在的漏洞不足,同時也提醒人們反省當下的文化與道德建設,應如何致力於避免人們利用這些漏洞,謀求與人情、天理相悖的私利。(尹於世)

  再評

  關注“摔倒”,更要牢記初衷

  警方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使四川達州一位老人摔倒事件有了初步結果,但事件本身乃至公眾關注遠未因此而告結束。

  毋庸置疑,還原事件真相、澄清是非曲直,對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至關重要。從早些年的彭宇案、許雲鶴案到此次達州事件,人們關注處理結果,都是希望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者不受冤屈,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得到弘揚。

  然而,在因為期待好人不受冤枉而執著于“真相到底是什麼”的爭論中,“路見老人摔倒要不要出手相助”日益成了一個問題。

  事實上,從彭宇案至今,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善行義舉不勝枚舉,一個又一個“最美”人物用他們的行為在默默地宣示,真善美從未離我們遠去,而是時時處處存在於我們身邊。任何時候,在關注發生糾紛的“摔倒”個案時都不能忘記,“最美”遠比“誣賴”更多。

  弘揚真善美需要懲戒假惡醜,而懲戒假惡醜也是為了保護真善美。但要防止我們在“摔倒”的路上走得太遠,以至於忘記了出發的目的,需要全面、公正地看待支流與主流,不讓“善行被訛詐”一葉障目,防止“社會道德滑坡”謬論污染公眾心理,傷害社會的道德良心。

  每個人都可能遇到危險。將心比心,當自己身處險境時,所有“該不該幫人”“會不會被誣陷”都會沒了懸念。如果在有人需要幫助之時過多地關注結果,甚至為“會不會被賴上”而糾結,必然錯過最佳救援時機。

  誠然,助人為樂、見義勇為不只需要勇氣,也需要智慧。面對需要專業知識的救助對象時,如果自己不具備專業施救知識,不妨借助通訊設備求助專業機構。(周暢 李鵬)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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