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列“2013胡潤地産富豪榜”第39位的創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黃鴻明,近日因涉嫌行賄廣東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被刑拘,而陳弘平已于數月前因涉嫌受賄被批捕。工程繁多、資金龐大的建設領域一直是腐敗重災區,但越來越多的地方一把手深陷其中,卻是反腐領域值得警惕的新動向。
近年來,建設領域腐敗範圍從城建規劃系統領導幹部向地方黨政要員、甚至是一把手擴散,陳弘平並非孤例。僅廣東一省,近幾年在任期內涉足“建設腐敗”的落馬官員就有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汕頭市委原書記黃志光等。
不少違法違紀大案主角的綽號都顯示了與“建設”的關係。如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被稱為“李拆城”、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在蕪湖任職時被稱為“扒市長”等。他們多數趁著城鎮發展機遇,在“舊城改造”“新城建設”“新農村建設”等冠冕堂皇的名義下,從徵地拆遷、土地出讓到項目選址、調整容積率等建設環節鑽空子、改程式、躲法律、避監管,官商勾結,坐地分贓。
此類黨政要員手握經營城市大權,比規劃、國土、住建等系統腐敗造成的危害更大、影響也更為惡劣。雖然部分城市確實因大拆大建使得基礎設施改善、居住品質提升,但因官商勾結亂拆亂建導致的社會矛盾和衝突也不斷增加,受損害的群眾民怨極大,長此以往必然嚴重侵蝕黨的執政基礎、敗壞政府形象。要預防、懲治領導幹部深陷“建設腐敗”,紀檢機關應當負起監督責任,斬斷建設領域權錢交易的黑色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