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教師收入鄉村超城鎮”不是畫餅

時間:2013-11-21 13:56   來源:濟南日報

  11月19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對連片特困地區義務教育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教育部有關人士表示,隨著補助政策逐步實施,農村教師特別是連片特困地區農村教師收入水準將高於城鎮教師,優秀人才自願到農村學校任教的流動機制將初步形成。(人民網11月19日)

  受經濟發展水準和教育投入等因素的影響,我國城鄉教育、中西部教育存在巨大落差,貧困農村地區辦學條件簡陋,師資力量薄弱,教學水準較低,這不僅對那裏的學生不公平,而且制約著我國教育整體水準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如果説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石,那麼教育不公就是社會不公的根源,促進農村尤其是貧困農村的教育大發展,其意義遠遠超出了教育的範疇,而成為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的重要途徑。

  教育是神聖的事業,但教師不是聖人,他們也要考慮柴米油鹽,希望過上體面的生活,希望自己的付出得到相應的回報。實踐證明,光靠道德激勵並不能解決貧困地區的師資問題,要改變鄉村教師“下不去、留不住、幹不好”的現狀,必須從提高鄉村教師的待遇入手。對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給予補助,堪稱一大善政,其意義至少有兩點:一是對鄉村老師的合理補償——— 貧困鄉村教師工作任務繁重,生活條件艱苦,他們付出較多,理應得到更多的物質回報;二是吸引更多優秀教師到貧困鄉村工作,為鄉村教育注入活力,帶動鄉村教育發展,圓那裏孩子的求學夢、升學夢,用知識為他們的夢想插上翅膀。所以在某種意義上,這份補助看上去是補老師,其實也是補學生,既是對鄉村教師的善政,也是對農村學生的關愛。“鄉村教師收入將超過城鎮教師”,這個藍圖美麗而合理,但要把藍圖變成現實,可謂任重而道遠。根據教育部有關人士的介紹,這項補助政策的具體實施時間、補助範圍和對象、補助標準和資金來源等,均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其中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中央財政適當獎補,“地方是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責任主體”。這相當於説,教育部只是畫了一個藍圖、提了一個要求,至於何時實施、補助多少,則更多地靠各地政府自覺自願。

  眾所週知,越是貧困地區,政府財政越緊張,落實補助政策可能“有心無力”。再加上沒有明確時間表和補助標準,有些地方還可能“有力無心”。比如,“教師工資不得低於公務員”的要求提出多年,但很多地方至今沒有做到;再如,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佔GDP比重不得低於4%,這項要求以前也在不少地方被打折扣,有的是“有心無力”,有的是“有力無心”。那麼以此為鑒,“鄉村教師收入超過城鎮教師”的要求能不能得到切實執行呢?實在讓人不敢樂觀。

  但願“鄉村教師收入超過城鎮教師”不是一個美麗的畫餅,為此,筆者提兩點建議:一、明確鄉村教師補助政策的實施時間表和補助標準,各地可以有所差別,但都應該有硬杠杠;二、加大中央財政對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並將鄉村教師生活補助作為專項資金支付。而最為重要的是,各地各級政府應進一步厲行節約,時刻牢記那句早已深入人心的話:“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晏 揚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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