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3年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城市名單,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上公示一週後確定,10個城市榜上有名。與以往不同的是,這10個城市並不是由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敲定的,而是完全由專家通過公開評審從15個入圍城市中選定的。這一方式,開了中央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的先河(11月14日《人民日報》)。
儘管中央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開了先河,但這種創新的財政資金分配形式,此前已在廣東推廣實施,經過了實踐檢驗。從這次“2013年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城市”評審情況來看效果較好,由於地方答辯、專家評審過程是公開的,規則是公平的,評審結果自然令人信服。筆者以為,這一方式不能只局限在廣東和中央部分財政資金分配方面,還應該推向全國其他地方,推向國家其他部門。
長期以來,財政資金分配要麼是平均分配,要麼是“跑部錢進”,或者是相關部門自己敲定。平均分配實際上是一種計劃經濟思維,不是根據各地實際需要、資金運作水準等情況進行分配。而“跑部錢進”的問題是,只有“跑部”才能“錢進”,這個過程中很可能存在權力尋租。相關部門自己敲定,由於自由裁量權太大會帶來決策失誤等問題。而競爭分配則引入了市場化做法,即誰能在公平公開的競爭規則中勝出,誰就能獲得財政資金傾斜。
各級財政資金總是有限的,如何合理分配是每一級政府都要面臨的問題。顯然,傳統的分配思維存在種種缺陷,亟須建立一種公平合理的分配機制,而競爭性分配恰恰符合公平、公開這些要求。比如,為了保證公平,在評審現場抽取評審專家,專家接到臨時通知才能參加評審,另外,評審期間專家的手機均被集中保管,保證了評審的公平公正。而且,這種資金分配方式還能倒逼相關競爭者認真對待,否則無法在競爭中勝出。比如,這次中央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15個入圍城市高度重視、有備而來,方案中既有頂層設計,也有具體措施。不少城市都是由市委書記、市長帶隊,對專家現場提出的刁鑽問題認真作答。這就是公平競爭倒逼的結果。如果沒有公平競爭,地方不會如此重視。
在筆者看來,今後無論是中央財政資金分配,還是其他地方財政資金分配,都應該借鑒這樣的做法,把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推而廣之,讓所有的財政資金分配更公平合理,也讓更多民生項目從競爭性分配中受益。
這就需要有關方面建立一套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的制度,讓這種分配方式制度化、規範化、廣泛化。而在這種制度設計中,關鍵要做到兩點:一是地方答辯、專家評審的過程必須徹底公開。二是切實保證相關專家公正行使評審權。毫無疑問,競爭者能否勝出,關鍵一點是評審專家是否公正,評審專家在財政資金分配中的角色很重要。如何防止評審專家與某些官員、某些競爭者進行勾結,是競爭性分配是否有生命力的關鍵。(馮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