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當從表層“調控”轉向深層“理療”

時間:2013-11-04 14:35   來源:廣州日報

  政府可以引導預期,但不可能完全“去投資化”。因此,“無形之手”更應關注住房的公共服務範疇,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同時盡力提供“兜底性”住房服務。

  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在即,住房問題再度成為熱點。近日,中央政治局就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和供應體系建設進行第十次集體學習。分析人士指出,這是中央政治局首次專題學習住房領域情況,是關於住房問題規格最高的一次會議;且在新華社報道中未再提及“房價調控”、“經濟適用房”等熱詞。

  意義不言而喻。集體學習剛結束,住建部便傳出“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房“大並軌”的改革思路,被認為與習近平總書記在這次集體學習上關於處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和市場化的關係”、“住房發展的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的關係”等四種關係的講話精神相契合。

  此次集體學習在住房保障方面著墨頗多。“住有所居”是國民的基本需求,是“中國夢”得以整體實現的前提之一,在“住房難”的當下,再怎麼強調都不過分。而與此同時,從“四種關係”的論述中,我們更可感知最高決策層對於住房問題在理念、方向、著力點等方面的更成熟認識和更科學治理思路。“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其本質就是處理好住房的公共服務和市場化、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之關係,一言以蔽之:保障的歸保障,市場的歸市場。

  回望中國樓市短短三十年的趕超式發展歷程,上述一分為二理念的進一步明確,實屬可貴的自我修正與歸位。近些年,房價調控舉措始終與樓市發展如影隨形,調控的核心內容無非壓制投資需求甚至一部分剛性需求。從效果來看,走了一些彎路。因為不動産的投資屬性,自古宜然、舉世皆然,也是商品經濟體系內的一個客觀必然。政府可以引導預期,但不可能完全“去投資化”。因此,“無形之手”更應關注住房的公共服務範疇,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同時盡力提供“兜底性”住房服務。比如,香港、新加坡的商品房樓價高企與“公屋”健全並行不悖,成為住房治理之範例。

  相反,如果仍將行政力量重點放在針對房價的硬性行政干預,難免在“標”的層面上孜孜不倦,在“本”的根源上進退維谷。繼續沿著這種思路,就算一時取得成效,仍難掩樓市內在的結構扭曲以及需求堰塞湖的高懸,仍屬鋸箭療法。比如十天前出臺的“京七條”樓市新政,再創樓市新品種——“自住型商品房”,能否改變“理想豐滿、現實骨感”的結局,有待觀望。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説,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提出綜合改革方案。所謂“綜合改革”,體現了統籌兼顧、頂層設計的思維和氣魄。改革進入深水區,牽一髮而動全身,住房問題亦當如是。應跳出樓市看住房,單單針對房價層面的行政干預,過於具體且未觸及病理。揚湯止沸莫若釜底抽薪,房價飆漲只是表像,內裏關鍵還在於城鎮化進程中,第一,住房供需失衡;第二,“看漲”預期偏強;第三,基本保障跟不上,逼著窮人“踮起腳尖”買房;第四,通貨膨脹而投資渠道偏窄。

  因此,循著“四個關係”的理念,不難初步展望未來中國在“房子的困局”問題上的破局之路。其一,少些表層的“樓市調控”,多些觸及本質的“理療”,提升監管服務、兜底服務。政府一方面當好商品房市場運作的守夜人,壓縮商品房價中的“尋租成本”;另一方面當好低收入群體住房兜底服務的守夜人,貨真價實地落實3600萬套保障房建設的政府承諾,防止個別地方歪嘴和尚念壞經。其二,更長遠的治本之策則在於,痛除土地財政的痼疾。在土地政策、財稅政策上逐步穩妥讓利於地方政府,另辟更健康的地方“財源”,最終將“炒地皮”的財政依賴降到最低…… (徐鋒)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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