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改作業不應止于將“”改成“O”

時間:2013-09-29 14:07   來源:廣州日報

  本學期開始,滬上小學全面啟動小學一、二年級“基於課程標準的教學與評價”。日前,一位小學老師反映:新學期,學校規定老師批改課堂作業時,不能用“”,只能用“O”。有教師質疑,難道連孩子面對自己錯誤的勇氣也不用培養了?(9月27日《新聞晚報》)

  由過去打“”,變為如今打“O”,這樣一個細微的變化,卻在老師群體中引起了強烈震動。可見,推進教學方式的創新,牽一髮而動全身;哪怕是向前邁開一小步,教育部門和學校都必須付出艱苦的努力。

  事實上,由打“”變為打“O”,其尊重小學低年級學生學習心理的善意,是顯而易見的。別看“”和“O”僅是個符號,卻包含有獨特的感情色彩。比如,老師“”,表示“絕對否定”;如果打“O”,則表示“指出錯誤”。顯然,相比“絕對否定”,“指出錯誤”更中肯、更溫馨、更人性化,因而學生更容易接受。問題是,學生更容易接受的東西,老師並不樂意接受,這就是“教”與“被教”之間存在的矛盾。而推進教學方式的創新,就是為了解決這些矛盾。

  不可否認,一些老師反對將打“”改成打“O”,主要是他們已經習慣打“”,很難改變這種習慣。這些老師從小處講,是怕自己出錯,有失師道尊嚴;從大處講,是一種安於現狀、故步自封、不思進取的表現。

  因此,將打“”改成打“O”,理應得到較好的推行,並得到老師的支援,不必過度解讀。相反,更值得人們關注的是,學校不應止于將打“”改成打“O”。也就是説,老師在批改課堂作業時,不能滿足於“指出錯誤”,還應該批註錯誤的原因,並列出正確的答案,便於學生對照和真正弄懂試題。當然,這需要老師付出更辛勤的勞動。這也是教師職業崇高的真正體現。 (張連洲)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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