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交往過密也違紀,校長違背了啥

時間:2013-09-16 14:16   來源:錢江晚報

  有網友日前爆料稱,溫州龍灣區春暉高級中學給在校生發放了一份《德育工作協議書》及《附錄》,裏面指出,對學生之間交往過密的行為,其中包括同性之間的交往過密,學校將以特別嚴重違紀行為的名義予以處罰。

  該校蘇校長稱,他之前並不知道學校德育處制定該《協議書》和《附錄》,不過他認為此舉“想法是好的,但是措辭欠妥”,“禁止學生交往過密實際上是為了杜絕學生早戀”。這個回應也夠奇葩,一個學校的《協議書》,一校之長竟然“不知道”,莫非其權力被下屬徹底架空了?而“杜絕學生早戀”,不至於把“同性交往過密”也算在裏面吧?與其説他是回應了問題,不如説他是回避了問題。

  這讓我想起教育界先賢經亨頤、夏丏尊、李叔同,經亨頤在任浙江第一師範學校校長時,讓夏丏尊任“舍監”,讓李叔同管藝術教育,而學生對相當於“德育處”主任的夏丏尊的評價是“媽媽的教育”,對教育音樂美術的李叔同的評價反而是“爸爸的教育”。“媽媽”的慈愛、“爸爸”的嚴厲,崇尚的都是“人格教育”。因為無論是校長經亨頤、“德育處”主任夏丏尊還是藝術教師李叔同,他們都有教育家的情懷,他們推行的都是“愛的教育”。愛的教育,當然首先是理解學生的人性、尊重學生的人格,進而完善學生的人性、提升學生的人格。且不論對“異性交往過密”加以處分是否妥當,把“同性交往過密”也作為“特別嚴重違紀行為”,顯然是違背人性的,也是辱沒學生人格的,遑論完善人性、提升人格了。這樣的教育,讓人們看到的是對教育規律的逆反、對教育本質的背離。一個校長,可能成不了一個教育家,但不能沒有教育家情懷。在古希臘歷史學家修昔底德説的“恐懼、榮譽和利益”這三大要素中,一個有教育家情懷的校長在管理時會突出“榮譽”,一個無教育家情懷的“校官”會強調“恐懼”與“利益”。對“同性交往過密”也拿停課、停學加以威懾,並強迫“支付違約金”,只讓人看到了“恐懼”與“利益”,這樣的教育,哪怕因此能使全校紀律“嚴明”,並取得優異的應試成績,也讓人覺得恐怖。(洪信良)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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