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剛剛公佈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鮑某某強姦、猥褻兒童案作為典型案例發佈。2009年4月至2011年6月,鮑某某利用教師身份,猥褻、強姦7名女學生多達數十次,並拍攝被害女學生的裸照或者被姦淫的照片、視頻。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鮑某某犯強姦罪和猥褻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核準,罪犯鮑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近年來,校園性侵案頻頻發生,引起了社會的極度擔憂:去年甘肅隴西鄉村教師劉某某強姦猥褻8名女生被判死緩,今年5月初發生在海南萬寧的“校長帶學生開房”案尚未審理,廣東深圳近日又曝多名小學女生遭班主任猥褻。一時間,輿論譁然,民憤沸騰。
校園性侵給受害學生帶來極大傷害,除身體和精神的雙重傷害外,還面臨著輟學、轉學、厭學等問題,怎樣保障校園內孩子的安全,一時成為一個沉重的社會話題。
筆者認為,司法作為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應發揮關鍵作用。從這個角度看,最高法院公佈這幾起典型案例,對校園性侵者就是當頭棒喝,傳遞出一個清晰的信號,那就是幼女受法律特別保護,如果對幼女進行性侵,一定受到嚴厲的刑事處罰,甚至“人頭落地”,絕不能手軟!
當然僅僅司法的“重拳”還不夠震懾校園性侵,要保護好祖國花朵,必須多方給力綜合治理。
孔子説:“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因此,要強化教育行政管理職能,堅持品德優良純潔教師隊伍,倡揚高尚的師德師風,使教師真正成為知識的傳播者、智慧的啟迪者、人格的影響者、道德的實踐者和示範者。要把師德師風建設納入學校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完善相關制度,建立師德建設的長效機制。定期評議師德師風,將考核評議結果作為教師聘用、職稱評定、晉級表彰的重要依據。
要建立社會、家長、學生、學校四位一體的師德建設監督體系,加強對教師隊伍違法違紀行為的監督和查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損教師形象的反面典型,視其情節,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嚴懲不貸。對管理不善、師德建設不力、發生重大違反師德師風的學校,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
此外,對於學生家長來説,要多留意孩子學習生活情況,一旦發現孩子有異常可能受到性侵害,要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讓司法機關進行調查和處理。
總之,要群策群力,充分發揮法律、社會、學校、家庭等多方面作用,斬斷“潛伏”在校園的黑手,為孩子提供一個安全的就學環境,使他們免於恐懼和傷害,健康快樂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