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者應該儘快以更為負責任的態度,徹底排查地下管道隱患。
5月20日21時,伴隨著一聲巨響,5名剛下晚班拖著疲憊的身子走出工廠大門的深圳市某公司員工,喪命于突如其來的路面塌陷形成的深坑之中。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辦副主任于某表示,道路地下排水箱涵為“90年代初興建,建設標準低,年久老化”,事故“肯定是天災”。(5月23日新華網新華視點)
城市地陷頻頻發生,正常走路的居民每每遭遇“走路死”,城市管理部門便説什麼建設標準低、道路設施老化,此係“天災”。這樣的事故豈能僅僅以一句“天災”的説辭就能搪塞過去?
其一,既然橫崗街道辦有關人員認為“建設標準低,年久老化”,那麼,為什麼沒能及時進行維修,以確保道路安全?而且,標準低到什麼程度?是否符合相應的技術規範?又如,剛剛20多年的道路,能説成是“年久老化”嗎?“年久”的標準是什麼、“老化”的標準又是什麼?這些都應該有一個更為明晰的説法。
其二,從日常管理、維護而言,有關部門有沒有盡到應盡的檢查之責?至少從排水方面看,當地有關部門並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去進行實地檢查,更不要説清淤了。或者可以説,正是因為有關方面的疏于管理,才使得該路段的排水箱涵加速老化,從而為後來的事故埋下隱患。
城市的正常運轉並不僅僅意味著那些可以看得見的光鮮,更包括諸多看不見的地下支援系統。某種程度上講,那些地面之下的隱秘部分,才是維持城市運轉的關鍵所在。城市管理者理應在打造光鮮的城市風貌的同時,夯實最起碼的安全基石,讓每一個人都能安心而不是擔心地行走在光潔的馬路上。因此,管理者應該儘快以更為負責任的態度,徹底排查地下管道隱患。儘管這樣做只是“亡羊補牢”,卻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使民眾免於不測的生命之殤。(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