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違規提拔案”並未了結

時間:2013-05-13 16:45   來源:羊城晚報

  廣東揭陽市揭東區副區長江中咏被曝27歲出任揭東縣(即現揭東區)副縣長,引起社會極大關注。揭陽市委組織部經過認真核查,證實江中咏任職存在違規。5月10日,揭陽市決定撤銷江中咏揭東縣副縣長、揭東區副區長的任命決定。由揭東區按辦事員職務重新安排工作。

  揭陽市對江中咏任職涉嫌違規的社會關切,兩天之內作出三次回應,無疑值得肯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如果連不專門從事組織人事工作的人都感覺味道不對,那麼存在毛病的可能性就比較大,有關部門加以核查恐怕也不需要“上窮碧落下黃泉”,較短時間內應能給公眾一個明確答覆。但在有的地方,同樣在任用幹部中存在違規,給公眾的答覆卻一拖再拖且反反覆復,讓人霧裏看花、疑竇叢生。

  揭陽市糾正了江中咏的違規任職,還決定聯合成立工作組,對其任職違規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這無疑是正確的態度和做法。從一名辦事員到當上副縣長,江中咏僅僅用了6年時間,稱得上是“火箭速度”,但這不僅僅是他個人努力的結果。人們已經看到,江中咏6年中多次被破格提拔,而他的每一次晉陞,都是組織作出的決定。因此,如果處理違規提拔只是撤銷對當事人的任命,卻不涉及違規提拔他的人,那麼可以説,這不過是割韭菜式、鋸箭式的治理,違規提拔的土壤依然存在。不過,常常也聽到要對有關責任人予以查處的表態,但結果卻往往沒有下文,或只是輕描淡寫。坦率地説,如果違規提拔幹部是對公眾的第一次欺瞞,對相關責任人不加以追究或撓癢癢式追究則是對公眾的再度欺瞞。

  在揭陽之外,“非正常提拔”的現象並非鮮見,以“火箭速度”得以晉陞的更不止江中咏一人。然而,人們的觀感卻是,公眾的質疑得到迅速回應的少,涉嫌違規的現象得到有力糾正的更少,在違規提拔中責任人被嚴格追究責任的則少之又少。在一些人看來,既然“蘿蔔”已經拔出,事情就算完結了,不能也沒有必要再挖下去;否則,牽涉面太廣,打擊面太大。於是,更多的“蘿蔔”還深藏在“泥”中,盤根錯節,聲氣相通,一旦條件成熟,他們違規的衝動就又將變成違規的現實。

  如果違規提拔僅以撤銷違規任職決定便畫上句號,那麼除了主事者自己也不那麼乾淨的可能外,另一種可能是低估了此類事件的破壞力。前人總結數千年行政經驗教訓,得出一個重要結論——吏治腐敗是最大的腐敗。顯然,違規提拔是典型的吏治腐敗,而其嚴重性似乎還未上升到“最大的腐敗”這樣應有的高度。誠然,被違規提拔的人不一定就不能勝任其職務,但這樣的人從一開始就與他人合謀,通過扭曲升遷通道和遊戲規則使自己勝出,這就不僅使公眾對公權力的觀感進一步惡化,而且以事實上的不平等競爭製造了幹部隊伍中的離心力。

  一個人得以提拔,無論是否涉嫌違規,都是組織行為,而其責任必須落實到組織中的個人。倘若集體負責變成無人負責,或只是對違規操作的責任人批評教育一番,公權力就難免仍將在違規的軌道上運作。在組織人事工作還未能去神秘化的今天,公眾必須繼續瞪大監督的眼睛。(滕朝陽 作者為北京青年評論家)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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