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去歐洲旅遊,發現許多城市的公共交通工具都是自動檢票的。上車買不買票,全憑乘車人自覺。當時心想,要是有人不買票怎麼辦?後來聽導遊説,會有專門的人到車上抽查。一旦查到逃票者,不僅會課以重罰,還會將其逃票之事記入其個人信用記錄。這將對其今後的工作生活産生巨大影響。
導遊給我們講了這樣一個故事:有個剛到法國留學的中國小夥兒,發現了法國公交系統管理上的這種“漏洞”,便精確地計算了一下,逃票被查到的概率約為萬分之三,於是他選擇了經常逃票乘車。四年過去了,名牌大學的金字招牌和優秀的學業成績讓他對找工作充滿自信,他開始頻頻進入巴黎一些跨國公司的大門,躊躇滿志地推銷自己,沒想到卻四處碰壁。他感到很憤怒,認為這些公司一定有種族歧視,最後一次他要求對方給他一個不錄用的理由,得到的回答令他目瞪口呆:因為我們查了你的信用記錄,發現你有三次乘公交車逃票被處罰的記錄。留學生説,我不否認這個。但為了這點小事,你們就放棄了一個多次在學報上發表過論文的人才?對方説,我們並不認為這是小事。我相信在被查獲之前,你可能有數百次逃票的經歷。此事證明了兩點:一、你不尊重規則。不僅如此,你善於發現規則中的漏洞並惡意使用。二、你不值得信任。而我們公司的許多工作是必須依靠信任進行的。如果你負責了某個地區的市場開發,公司將賦予你許多職權,為了節約成本,我們又沒有辦法設置複雜的監督系統,所以沒辦法雇用你。
這實在是一個耐人尋味的故事。在法制健全的國家,誠信是做人行事的第一準則,誠信、善意被作為一種契約來要求、遵守。在那裏,對於不誠信的人與行為是決不寬容的。據説在美國,逃票者一旦被查出,他的指紋將被存在聯邦調查局總部的永久數據庫中,終身保存。今後此人要申請綠卡或公民身份,要申請貸款或辦理涉及信用的事宜,都會很難。正是因為這種對不誠信的“零容忍”,才培養出人們誠實守信的理念與行為習慣。
我們的問題在於:社會上很多作假、不講誠信的人,不但受不到懲罰與鄙視,往往還能得到好處甚至會被人羨慕、讚賞(認為其能幹、會來事,能撈錢、得實惠),而講誠信的人卻往往吃虧。如此社會環境,以低成本為特徵的假冒偽劣産品豈能不氾濫?成本很低且回報頗高的政績造假、學術造假等豈能不盛行?
執法軟弱無力、缺少完善的信用法律體系,無疑是當下造假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但還有個重要因素始終被忽略,那就是人們在理念、認知上太不把誠信當回事,對説幾句假話謊話、辦些作假的事如開個假發票、辦個假車本、弄個假離婚、搞個假業績、逃個車票之類的事情均視為“小事一樁”,更不會“人人喊打”。正是無數個“小事一樁”,釀成了今天的大禍害。
法律的嚴密是為了防微杜漸。而我們“抓大放小”式的教育與社會環境,恰恰造就出了愛鑽空子、善鑽空子的毛病。這種毛病在那個逃票的留學生身上、在大量作假者及貪腐者身上充分顯現著。對作假包括貪腐、投機取巧等行為的寬容,就是最大的空子。事實證明,沒有“零容忍”,假與貪是打不倒的。(趙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