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社科院發佈社會保障綠皮書。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調查顯示,受調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貧困家庭,有近8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2月24日《新京報》)
很多地方低保救助發放的原則,不是按照貧困戶的多少,誰貧困就救助誰,而是按照財政撥款的數額,依照錢數來劃定人數。如此一來,受制于地方財政實力,或者受制于地方願意拿出的撥款數額,能夠被救助的貧困戶的數量便是有限的。這也就是為什麼一些地方,落實到村的時候,每個村的低保家庭都是有名額限制的原因所在。
名額的有限性,相對於大量的需求來説,必然産生對名額的爭奪。而由於在實踐中劃一條貧困線很難,對農村家庭收入的計算,對同一地方的不同家庭之間貧困程式的比較,很難找出一個操作性強的辦法,這就給政府實施過程中的濫用職權、弄虛作假留出了餘地。現實中,與村裏的決定性人物,如村委會主任、村支書等的關係遠近,甚至是否向其行賄,都有可能影響低保名額的獲得。
雖然只是“五十步笑百步”,但貧困家庭之間爭奪低保名額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更嚴重的問題是,一些非貧困家庭也加入到對低保救助的爭奪中來。由於這些家庭相對於貧困家庭來説擁有更多的資源,或者與能決定低保歸屬的人有更近的親屬關係,他們往往會成為爭奪中的勝利者。而結果便是,即使沒有貧困家庭之間的爭奪,真正的貧困家庭獲得低保救助的機會也更少之又少。
正如調查結果所顯示的那樣,在受調查的低保家庭中,有六成的家庭不是貧困家庭。實際上,非貧困家庭享受低保、貧困家庭難享低保的現象,在很多地方並非秘密。特別是在鄉村,村民之間大都互相知根知底,誰家真貧困誰家假貧困,大都一目了然。想搞清楚某個享受低保的貧困戶是否真貧困,想搞清楚低保金的流向是否合法合理合規,不是件多麼困難的事。但遺憾的是,有關部門卻寧願默認、默許這種“公開的秘密”存在,卻不肯有所作為,讓有限的低保救助落到真正的貧困者身上。
近八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個中原因,一是與地方財力有關,一是與非貧困戶對低保救助的擠佔有關。而六成低保戶不是貧困家庭,則毫無疑問與基礎組織的違規操作,與各級相關部門的失職、瀆職有關。
從一些地方,甚至是貧困縣動輒上千萬的辦公樓來看,從一個村在中央領導視察後一年就可以獲得近億幫扶資金來看,特別是從六成家庭不是低保家庭的調查結果來看,對貧困家庭的救助,資金不是最重要的問題,人的因素、制度的因素,才是最重要的問題。只有從制度上管好的各級相關公職人員,只有從制度上理順了救助資金的來源和發放問題,這種貧困的得不到救助、得到救助的不貧困的現象才有望減少甚至消失。(張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