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是我國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樣,司法改革也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觀察司法改革是觀察中國式改革的一個窗口,分析司法改革也是分析中國式改革的一個樣本。
首先,我國司法體制改革堅持了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前進方向、基本道路。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政治體制改革要堅持人民民主,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積極借鑒人類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這就明確了我國的司法體制改革要舉什麼旗、走什麼路的大問題。“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這也是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司法體制改革目標,這一目標要求我國司法體制改革必須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引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世界上沒有最完美的司法制度,只有最適合本國國情的司法制度。司法改革與我國的各項改革一樣,經歷了一個從學習借鑒到結合中國國情自我創新、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既有理論指導下的實踐也有實踐對理論的修正,既博採眾長又不照抄照搬,既與時俱進又不盲目冒進。這種實事求是的態度,使中國的司法制度有能力解決中國的現實問題,也使中國的司法制度體現了中國的制度自信。
其次,我國司法體制改革堅持了總體規劃、頂層設計路徑。眾所週知,司法改革和我國的各項改革一樣,都是在爭議中前行的。是摸著石頭過河,還是總體規劃?是自上而下,還是自下而上?是動大手術,還是做小修補?這些爭議貫穿了司法改革的始終。而司法改革之路清晰地表明,中國的司法改革始終堅持了頂層設計、總體規劃、自上而下的模式,而之所以選擇這種模式,則是由中國國情和司法改革本身決定的。
司法改革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事關國家司法的基本制度,沒有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嚴密精細的頂層設計,極易造成各行其是、反覆“試錯”的被動局面。同時,每一項司法改革措施的出臺和落實,都需要相關部門的配合,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不是一個地方、一個部門可以解決的。更重要的是,司法改革必須依法進行,堅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不允許採取破壞法治的方式進行。
再次,我國司法體制改革堅持了群眾路線。司法改革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願,以人民滿意不滿意為標準,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和檢驗,做到改革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新一輪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是以司法民主、司法公開、司法監督為主要內容的。強化民主參與、民主監督,維護人民共同利益,促進社會和諧是改革的主線,這就使我國的司法改革凝聚了社會共識,贏得了社會的支援和認可。
最後,我國司法體制改革堅持了依法推進、依法改革的原則。司法改革以憲法和法律規定為依據,凡是與現行法律相衝突的,都須在修改法律後實施。
近年來,我國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成果也集中體現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審議通過的刑訴法修正案上,新刑訴法將於明年正式施行,由改革完善的司法制度上升到了法律的層面。以改革推動立法、以立法落實改革,是我國司法體制改革走出的一條成功之路,這樣的改革模式證明了改革不是對制度的破壞而是對制度的建設。
10月9日,國務院新聞辦首次發表了《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白皮書全面、系統地向國內外介紹了中國司法改革的基本情況和主要成就。毫無疑問,在黨的十八大路線指引下,新一輪司法改革是又一場中國式改革,它所遵循的路徑是中國式改革的路徑,它的成就也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成就的縮影。